本人女性,2003年结婚。2007上半年,丈夫的父母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过户给丈夫,我们将二手房卖掉得20万元;丈夫父母又拿出现金15万元;我们夫妇拿出13万元。2007年下半年把这三笔钱凑在一起,总共48万元买到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请问:1、现我在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是否在离婚时有一半房屋产权?2、若不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认定呢,当时出资买房的那三笔钱中前两笔如何看待呢?头一笔能算是出资购房的钱吗?第二笔是对我和丈夫的共同赠予吗?
办理领取结婚证的当天,夫妻二人一起签定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提供了相关资料及结婚证,然后一起到银行办按揭,同样是双方提供了相关资料及结婚证,借款合同是作了公正的,如离婚,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的分割如何判决?
婚前男方已有房产一套,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婚后两年房产证署名加入女方名字,问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一年男方个人出资全额购置房产一套(未贷款),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婚后两年房产证署名加入女方名字,问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女方是否分一半?
结婚二十多年,婚后买第一套房就是写的妻子的名字,当买第二套房时因为丈夫很忙,一直拼命挣钱,养家,购房一切的手续都是妻子操办,办手续时没和丈夫商量,就写妻子的名字,现男方身体不好,妻子不耐烦,感情有危机,请问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陈朝阳律师:按照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孳息,属于产权所有权人所有,夫妻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随着201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草稿颁布,其中明确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产权登记为一个人,婚后还贷,离婚时应该考虑还贷数额占总付款比例情况,来确认升值部分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份额
结婚前交首付全额公积金按揭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婚后每月本人支付公积金房贷,如果离婚,结婚后还贷部分要双方平分的话,那买后涨价部分应怎么算?比如我05年买的房子每平5000,结婚08年已经10000一平,现在已经15000一平,总房价是80W,160平,贷款了40W,时间是20年。如果现在离婚,离婚后还有14年的房贷要还。 现在总房
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三分之一的首付,房屋写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如果离婚,在房产分割时,父母是否也要参与?
婚前,房产为男方拆迁所分房产,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但房产证上共有四人名字,即男方父母名字,男方名字,女方名字,如过离婚,财产怎样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