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房产在一次偶然事故被火烧掉。房屋产权人为已过世爷爷(奶奶也过世)。现在在产权不变前提下。是否有文件明文规定不能翻建,规划局办事人员告知死去的人是不可以翻建。
我爸爸和叔叔共同继承了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我爸爸是城镇户口,故给叔叔若干赔偿,买了叔叔继承的那一半地,并以叔叔的名义重新翻建房屋,叔叔、姑姑及她们的家人均以签署协议同意新建房屋归我爸爸所有,请问这样的话,将来我爸爸可以卖掉这个房屋吗
城中村改造房屋补偿应不应该一刀切,都按照一个标准赔偿?还有就是如果资产评估都包括那些方面,以什么为依据?没有签订甲乙双方正式的拆迁合同,只是以丙方身份签署的拆迁协议是不是受法律保护?
一般西北地区房屋内都有暖气,暖气安装或修改位置以后多必须试水和试压,如果装饰公司负责改装暖气试水后,自己装饰的住户的暖气不漏水,而楼上有的住户暖气漏水,从而破坏了已经装饰好的屋内地板与墙体,责任是划归楼上住户修改暖气的人,还是物业,本方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
我刚通过中介租了一个房子。租了刚第4天,下水管道爆裂(属于水管老化非人为),造成楼下墙面橱柜损坏。经过装修工资定损大概造成3万-5万的损失,请问这个损失,房东,中介,我(承租人)应该承担怎么样的损失
开发商在我家房后盖一座十八层楼,严重影响我们采光,经多方协商未达成意愿,我们要求开发商每年补给我们二吨煤钱,现在每吨煤一千元,一共七十年,可是开发商不答应,只付给我们三万五千元,如果我们不答应,就用政府来压制我们,而且还说现在谁影响我们施工就让派出所来抓我们。我父亲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而且患有严重的
律师朋友,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百姓,于2008年5月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城处“遵义蓝天房开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可是由于蓝天公司在市场估测方面不够准确,导致资金链决裂,以致住房修建后期工程款不能支付给城建商,城建商便强行劫持我们购房户的住房钥匙,迄今为止,我们还是拿到本该早就属于我们的住房,在这期间,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我于婚后与老公一起买的房(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人名字),支付首付后一起还的月供,后来公公婆婆给了一笔钱,我们用于还了贷款,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房产权是否就属于老公一人了? 如不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和新解释三违背呢?
我大爷于12年前再婚,现两口子居住女方房子,双方各有2个儿女,均结婚另住。想咨询律师该房屋今后继承关系。谢谢。 房屋是女方的。
我们家楼上漏水导致我们家地板墙壁等需要重新装修,已经确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在半年里由于潮湿发霉,我们没有居住,这期间的住宿费用我们能不能要求赔偿?是怎么赔的?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呢?有的话额度有没有相关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