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一位有家庭的男方同居3年左右,男方的家人要告男方重婚,女方有责任吗?而且在男方家人起诉前女方和男方已经分开了,女方还会有你责任吗?
我的一个女朋友他和男朋友在香港注册结婚,当时他知道他的先生正在办理和新加坡妻子的离婚。 但是他的先生欺骗了她,没有协商好,暂时没有办理下来,并且拿了假的离婚协议说已经办理完成了,然后用他香港省份和我的女朋友(大陆身份)在国内注册结婚了。 两年后她发现了此事, 但是他们已经合伙购买了房子,男方为女方出了
一共有50W家产其中25W是投资买了个厂,其他的钱被他藏了跑了每年有股金分红也被他拿走了,到法院去找他冻结财产他不冻结当事人就可以每年去领股金分红,现在找不到他人,他就每年领股金分红,法院也不管,这应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重婚家庭的孩子 我爸爸今年46 他和我的生母生了我21岁(有工作)和哥哥23岁(做生意) 2008年他与我的继母结婚(带2个孩子{女}一个4岁一个10岁)如今他们要离婚呢!爸爸有400多平米的门面房 如果离婚房屋财产要分给女方多少?
我当初是私下办理结婚证,他那边没开证明。后来分开就没和我办离婚,他和别人也结婚了,只是他几年前已经死亡了 .我和他在不同的市,现在我应该如何办理自己的离婚手续 而且结婚证都不在了,跟他家人拿死亡证明谈何容易,又要户口本,要那么复杂吗? 而且我要重新结婚,户口本上又写明已婚了,怎么解决? 派出所要我开死
您好,我父亲二十几年前就与他人另组家庭并育有一子一女,但当时并未与我母亲办理离婚手续,父亲那时就一直与那女子同居直至现在,对我们家庭从此没有负担任何义务,母亲一个人单独抚养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奶奶与四个孩子,那时母亲与我们都不懂要争取什么,只觉得他如果没有来闹就算了。家里的住房原来是舅公盖给我们的
我是2004年和一个日本人在重庆登记结婚,2005年在日本和他办理了离婚。后来2006年我在重庆又登记结婚了。现在公安机关以重婚罪立案侦查,我已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当初在日本的离婚证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也证明了材料是真实的。为何事情过了几个月,我打电话询问办理我案件的警察,得到的答复是还在侦查,听他的口气好像公安机
妻子在怀孕期间回娘家养胎在娘家与已婚之人发生婚外情,现小孩已周岁,是男性,我们已育有长女今年7岁,包括怀孕间妻一直闹离婚,用意是小的跟她,大的跟我,我不同意,她不经我同意通过关系将最小的小孩户口上在她方随她姓,想用既定的事实来逼我就范,目前其带最小的小孩长期在娘家生活。我想了解,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