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同学刚毕业,在外租房,我们的房东也是租的别人的房子,签合同那天可能工作太累,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入住日期上做文章,因而签订时只关注了权利义务什么的。导致的结果是我们是6月17日入住,但是合同上写的是5月17日入住,但合同签订日期是6月20日,而且有其他人证物证证明本人5月17日不在西安。
我租的房子,没到合同日期,我可以像他拿回押金么 我租的房子,没到合同日期,我可以像他拿回押金么
房东说房子可能会拆迁,你们要想长租也可以,只要房子没拆你们都可以住,所以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写明房子的租限日期,现在房东说不在租给我们了,可我又刚安装了网线,怎么办?我可不可以向房东索赔?房东的行为是否正确?我们是否要搬走?
我09年6月签订合同,一次性付清房款,合同上写明领取钥匙和交房产证日期,但均推迟交付,特别是房产证拖了近1年,我能起诉吗,胜的把握性有多大。
我家的房子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已经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对方付了3万订金,合同上写的交易日期是8月31日。如果过了合同上的交易日期,房产证还是没有办下来,转让协议仍然有效吗?如果有效,请问是什么原因?
我2008年,四月买的商品房,当时付了122000元的定金,和14380元的两证费,20万剩余房款到现在还没给,房子是商品房,总价322000元,合同是2011年5月份签的,但没写日期,合同上约定了逾期交剩余20万房款的违约金为按逾期天数每日交20万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的事,那么请问我除了交违约金外,是否还要支付房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