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卖房时中介误将最后的买方付款日期写错了,写成9月31日,但这个日期不存在,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买房人在约定的时间不履行合同,合同算自行终止吗?合同中的房子可自由买卖了吗?
事情状况:买房人A与卖房人B签了买房合同且交了2万元定金。合同约定买房人A在11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现因买房人A信用不好,无法贷款,无能力支付此房款 。买房人A想要回2万元定金,迟迟不愿书面承认放弃购房。问题:1、买房人A如果没有在11/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此合同是不是自动终止?2、11/30日后,此房可以自由交易了
保险合同成立日期以保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还是以投保人交纳保费时间为准?
我父母两人一起在09年12月25日交的保费到中国人寿购买重疾保险,但保险营销员把我妈的投保日期写在09年12月25日,我妈合同成立日期是09年12月28日;而把我爸的投保日期填成2010年1月1日,合同成立日期是2010年1月4日。刚好我爸2010年6月28日查出癌症,保险公司以180天免责期未满拒赔,请问我有权让保险公司以保费交纳时间为
我们单位的房产将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一个公司,约定时间为16年,1994年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起算时间为1995年6月1日;后来又于1995年8月份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经营使用权16年不变,起算时间改为1995年9月1日起,2005年月30日止。但这个公司于1995年6月的时候注销,我们并不知情。现在,B公司通过判决获得该公司的使用权,坚持16年的
一份土方施工合同;约定了开工和完工时间,还约定如不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就顺延。 现在2年多了,甲方还推辞开不了工,请问顺延多长时间是合法的,有效的?我现在以什么理由在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约定,甲方就可以随意拖延过户时期吗
各位律师:您们好 在2002年,甲方(合川区云门镇政府)将一批公房出售给镇上的4百多家居民住户。按照甲方官方的合同要求,当年当月,乙方(本人)和所有的购房户向甲方缴纳清楚了购房所需的一切税费,甲方负责办理〈房地产权证〉等一切过户手续。 同一批次的购房户于2004至2006年取得了《房地产权证书》,没再补交任何费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证,为了控制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想要办理产权证的业主必须签一份放弃补偿的协议,因家里急需产权证,无奈签下了这份协议,现在产权证已经办完了,想继续起诉开发商,请问这种情况有胜算吗,如果起诉,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一本书与图书公司签了10年的约,但没有约定具体的出版时间。图书公司不愿补签相关协议,这种情况下能否终止合同? 如果出版公司合同规定中应该支付的稿酬只支付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拒绝支付,能否以此终止合同?
2011年5月22日我在无锡一个楼盘看中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签订定购单,交了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在2011年5月28之前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到5月28日,开发商说该套房屋暂时抵押给银行,无法在网上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要求我等到6月4日,该套房屋解除抵押,再通知我来签合同。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2万元定金?并要求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