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几年前我家后面建了一个厕所,因为当时考虑到那家和我家关系还不错,口头同意让那家在我家地上建了个简易的小棚子(看厕所用),后来那家把厕所那房子卖给别人了,是他家亲戚。我家也没顾虑那么多,现在后买的那家说那小棚子是他家的,和我家较上劲。我想咨询一下,能通过这么样的途径收回自家地?(那小棚子地属于我家,我家土地证上有。)
我家的房子是租用他人的土地,但房子使我们自己修的,并且办有房产证等证件,当时签约的合同也说的是长期租
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家的房子是租用的他人土地,但房子是我们自己修的,办有房产证等证件,并且和他的签约中也说的是长期租用,现在他想收回土地,他现在可以收回土地,让我们搬家吗?
我在北京生活。我在贵州的房子被我前夫租出去了。我联系到租房人请他们搬出去或者和我重新签一份合同。我继续让他们居住。可是他们在知情的情况下不但不接受我的建议重新签合同而且也不搬出。说这件事与他们没关系。那是我和我前夫的事情。因为我远在北京。又面临9月底生小孩。我该如何忙解决这个问题?
1983年政府把土地分给农民,1985说要在这里建厂,农民为了支持企业,于是就把土地拿出来建厂,当时农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只是农民可以在里面干活。2008年厂方倒闭了,厂方卖掉了房子和设备,现在就是一块空地了,请问我们农民可以要回这块空地的使用权吗。
我家原来房屋因开发拆迁与开发商签订相应还房协议,现收房时,开发商提出,我们原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上面土地性质为划拨。现要我们自己补交土地使用金。我们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上未涉及与这相关的条款说明,仅仅是提到要我们提供国土证等原件并配合办理,如因配合不及时造成办证的延误由我们承担。
门面房即将到期,是否可收回?交涉后承租人拒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有一处于商业区的门面,去年与一承租人签订了租期为一年(到2011年9月4日止),租金为三万的合同(由于当时没有经验房租收的远低于同一地段的其他门面),租房期内允许转让,并约定房东需要时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今年4月份此承租人将房屋转让,第二承租人在支付了转让金2万元且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基础上接租了此门面(转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