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工龄买断后,到新单位上班,新单位工龄与工资挂钩,把我以前的工龄不给予计算,所以我现在的工资每月少了近500元,我公司这样做法对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7年了,由于今年身体不是很好,公司今年初已取消了停薪留职的规定,我于8月1日以身体不适提出辞职,公司各级领导都已批准一个月后可以离职,半个月以后总经理找我谈话说如果我身体不好可以特批我休假2个月,经过与总经理沟通以后我决定同意总经理意见以请假的方式留下来,本人于9月十几号走公司内部流程申请
首先声明我是毕业生,毕业证已经拿到!我去的那个单位属于搞售后服务就是给煤矿企业安装设备的,还稍微有点技术含量吧,进公司时经理说要实习3个月看是否适合干这个,我们这个工作性质决定要经常全国的出差,去了煤矿上还要经常下井属于高危险的工作了可公司一直就没跟我们谈过签合同的事什么保险也没有,意外保险也不给上
我在转正后,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老板答应会为我购买保险。但是后来由于公司自身的原因,运作不好。在今年的3月14日,跟我们部门的人开会,说暂时放我们的假。等部门运作正常了,再找我们回去。如果,在这期间,我们找到别的事情了,也可以。算是自动离职。 在放假这段期间,没有任何补助给我们。老板说:到5月份
你好10.10号,我在住友自离,现在已到发工资时间,但是我的半个月工资还没到帐,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我与2009.12.1到住友上班,由于今年10.19家中有事得回家,再加上公司一个月基本除了转班没假期,由于劳累过度,已有半个月持续流鼻血,想回家调养,先前有请假(假期10.12至10.25,其中有五天病假,7天有薪假,1天事假),本来批了,但到了假日的前两天,老大告诉我,我的假期批不下来,但家中有事,身体也撑下去了,迫于无奈
请问律师,我在公司开大会的时候发现公司人事任命书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我问领导,领导说是忘记了所以把我漏了;之后,公司出了薪酬标准名单上也没自己的名字,可是新来的保洁和工人都有名字,可这次怎么也没有呢?好奇怪。我怀疑是不是之前,有个同事是我介绍过来的,与公司闹了矛盾,仲裁了公司。是不是公司也怕我这样?但
我和老公在一个单位上班,我有十几年的工龄了,我老公有九年的工龄了,2002年左右的时候我老公一个亲戚也到了我们单位,在2010年的时候我老公的那个亲戚因与公司签合同不给补以前的保险而起诉了公司,在2011年的时候公司让我第二次回家给他做工作,做了两个月,他们达成了某些协议,我也上班了,期间的工资没给我算,公司这
一朋友在公司里上班,后因领导怀疑其职务侵占,调岗后与公司会计对账,但是对账期间多次遭到会计和领导的言语上取笑、挤兑和以要对其进行法律诉讼相威胁,试问,该公司的领导和会计这样的行为对么? 公司公布了对他的嫌疑后,其他同事就开始对和他一起经手的业务也开始推脱(包括有本人签字),这个朋友该怎么办?
公司对本人的处罚通知是:2011年7月22日,未经上级领导允许,T6切割机有故障的情况下,没有公告或通知任何人知道,直接导致当天上午发生操作工在进行生产时手指被切断的严重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公司《激励与惩罚程序》的规定给与辞退处理
一个月的工资就2000,单位开了个驾校,要职工找学员,找不到学员就扣700工资,这种做法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