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本人有1个户口本是户主,最近得知别人的户口本上有我的信息,他们想办个城市户口迁到我的户口上,我不知道,公安局给他们办了还发了一个户口本,我的信息也在上面,试问如果用那个户口本去办我的身份证作案,责任由谁负?
去年2010年11月9日,我的孩子上午第四节课放学回家,走着下楼,在4楼下到3楼的楼道时,被其他孩子跑下来撞了一下,孩子失去的重心,又撞到了前面的孩子,致使那个孩子受伤住院,而学校在人家孩子住院的第二天,不通知我,过了20多天才通知我。还说全时我的责任,我就想不通。到底我的孩子错在哪里,我作为监护人,我又错在
到别人家做客,主人刚好拖了部分地后离开客厅换拖地水,所拖的地板面不大,客人换上主人的泡沫拖鞋进入,且不知道主人拖地,结果跌倒成严重骨折,医疗费用了3万多,请问主人要付医疗费吗?
公司的同事把她女儿带到公司来玩,然后她女儿粘着我,没有到她妈妈的座位上去!然后在我边上的时候拿订书机玩,当时我电话响了,我就说,这个会弄伤手的,别玩。我就接电话了!然后她就订到手了!这样子我要负责任吗?
有一女孩在我家旱冰场玩,被别人撞到骨折了,现在她起诉要我赔偿她医药费16000,伙食补助600,营养费600,护理费3120,交通费3000,其它损失6000,精神损失10000,二次手术费8000,合计47320。请问我有责任吗?该赔偿吗?
我到别人厂里玩时,被他们的机器搞伤,现在要动两次手术,共用20000元医药费厂里只开5500而已,请问我要什么办才好
和刚认识的人去吃东西,然后朋友和其他人打起架来,可能对方有轻伤或轻微伤,本人没动过手,当时在打电话,最后朋友跑了,我去派出所做资料,请问我有连带责任吗?也找不到那几个新认识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