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婚后与老公一起买的房(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人名字),支付首付后一起还的月供,后来公公婆婆给了一笔钱,我们用于还了贷款,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房产权是否就属于老公一人了?
如不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和新解释三违背呢?
请问:我家弟兄四人,家中一老父亲,现四兄弟各有房屋一套,但我家房子产权在父亲名下,请问,该房屋在父亲百年后,是否理当为我名下,如果改名要哪些手续
开发商说初始登记证明单就行,因为房屋还没有卖掉,所以不去办房屋所有权证,只有用初始登记证明单去抵押登记,是这样吗?
由于雨下的很大,导致我家外墙空调室外机处积水渗透到楼下的住户家中,楼下被泡程度远远大于我家。现在楼下邻居认为是我私人地方积水造成的问题,该起诉我家。我认为是开发商建造墙体和下水道不合理造成,请问这个问题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走法律程序。
农户A和农户B家房屋门前有一条村基础路,路的对面各自有一块空地(注:农户A和农户B之间原本有条两到三米宽的巷子,后来农户B建了房子后占用了一部分),路对面的空地在祖辈那个时候就明确了各自的使用范围和界线,为此,农户B还在空地间种了一排树,现在当农户B建了房私自占用了一部分巷子之后,原来他们种的树就感觉向内
一般西北地区房屋内都有暖气,暖气安装或修改位置以后多必须试水和试压,如果装饰公司负责改装暖气试水后,自己装饰的住户的暖气不漏水,而楼上有的住户暖气漏水,从而破坏了已经装饰好的屋内地板与墙体,责任是划归楼上住户修改暖气的人,还是物业,本方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我是农民,现在结婚15年了,现居住的房屋和拥有的一块宅基地是10多年前父母给我的,两本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着父亲的名。当时只给我两本土地证。而没有写下什么书面保证。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还要什么凭证才合法,凭证的格式怎样写?格式的内容可不可以用打字机打成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