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跟前妻是近亲结婚,于2009年9月离婚,离婚协议是婚后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支付20万人民币,2009年付5万(已支付)2010年付7万,2011年付8万!现在还欠10万未付款,因我们已结婚生小孩,而且还要租房住,已没经济能力支付了,他前妻要申请诉讼,请问他们本来婚姻无效,这20万离婚补偿有效吗?
他们无小孩~!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且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附加条件:我若改嫁,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子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您好!我是06年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08年时男方同意孩子由我抚养并重新写了离婚协议,还找了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第一份协议无效,并给孩子办理了转学手续到我妈那,09年孩子要求和奶奶那上学,孩子又开始由男方抚养,我妈给孩子办理了转学相关手续到他奶奶那,10年男方结婚后开始不让我看孩子,我想问一下,
我与妻子过去因家里包办未注册有实事婚姻,因双方无感情基础,于90年双方自行起起草协议离婚书各执一份,十年双方从未履行婚姻义务,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现在有一方再婚,是否可以打婚姻证。
我和我老公商协离婚。我们的孩子在外地上学,今年初二,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所以商议,我们现在先协议离婚,等孩子上高中以后再办正式离婚手续。在办正式离婚手续之前,我老公想不公开我俩离婚的事情。在家人和外人面前我俩先保持形式上的夫妻关系,尽量不要让孩子知道离婚的事。我俩现在先签一份离婚协议,到正式离婚时按
双方协议离婚两年多了,房子给女方及小孩,但是男方一直拖着不肯过户,不去房地局签字,请问有时间限制吗
我两年前与丈夫离婚,他写明每月支付我生活费2000元整。现在他说离婚协议是无效的,要法院判决书才有法律效力。他说法律上没有支付我生活费的规定,这是不合法的。请问他说的对不,请帮帮我
目前我和丈夫感情稳定,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1岁),我是全职妈妈,孩子是我的生命。鉴于婆家条件比我自身要优越,现在对婚姻的将来没有很大的信心,害怕日后万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被男方抢走,跟丈夫约定如果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他自动放弃。其余财产什么没有问题和争议,我只要确保不失去孩子!~! 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