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7.月7日老公逼我协议离婚的,结婚7年, 离婚后村里告诉我, 我的所有村里的享受, 包括医疗, 粮食, 土地款都没有了, 请问 我该有吗? 我该如何来维护我的权利
我原来的单位要给我补房帖,但是我现在已经离婚,(当时等记表格的时候还没有离婚)请问我的这个住房补贴她是否有份.
我跟前夫离婚后`已经在婚,前夫的户口还在我村,他是否可以享受本村的待遇?
我跟前夫离婚后`已经在婚,前夫的户口还在我村,他是否可以享受本村的待遇? 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问题是我现在的丈夫`和前任的丈夫户口都在我村` 2个都行?
离婚单立户后,村里以村民自治法说我只是寄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是否合法?
我和前夫离婚后在他们那里单立户出来,原来一直有户口和土地,但是现在队里土地被占分补偿金时,队里却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说我只是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村民的权益不能得到补偿金,成了一个只有空户口没有土地的黑人,是否这一说法合法?我能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待遇?有其他方法涛哥公道吗?
一对夫妻已离婚,但女方不愿将户口迁走,现农村要拆迁,女方能否享受安置房。农村的房子是男方母亲的产权,只有78平米。这种情况,男方应该如何维权。
没有任何协议的话。他哥嫂是否也可以分配到此房产?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那我是否就享受不到该房产?我该怎
我婚前买有一房,就是现在和老公一起居住的房子。现结婚5年,又出资买了一套,由于二套房政策的影响,房产证名字写了我婆婆的名字。我和我老公都有亲生哥哥。 那如果要拟定一份协议,这份协议该如何写呢?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模本呢?
婚前一方享受了单位的集资建房,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属于享受了住房优惠政策
我与前夫1999年十月登记结婚,2002年法院叛离,因为在1993年的时候,前夫出资购买了单位的集资建房,(房款付清),现在政府在审批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时,给我的审批意见以享受了房改房,我前夫的婚前房,我有权享受吗?当时法院也没判给我呀?我也无权提出分割呀?这公平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男方籍地另立新户,是否可以可以享受当地一切权利、义务、利益?
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男方籍地另立新户,是否可以可以享受当地一切权利、义务、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