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一年前经人介绍和现在的老婆结婚,现在有一个10个月的孩子。但现在我发现在结婚前,老婆方面对我及我的家人隐瞒了许多的事实。 1,她家收养着一个小男孩,已经收养了7,8年了,也就是从1岁就在她家,这个小孩是老婆的舅舅抛弃的孩子。在我们结婚时,她及她的父母从没提起这事,并且我去她家时从来没见到过这个小孩。但结婚后她家人也不说,当我看到那个小孩子,老婆说他是她的弟弟,是暂时在她家住的,但是老婆后来才吐露出,这个小孩是经过法院判给她家收养的。并且在我婚后的日子里,老婆让我买东西时都要给那个小孩买,等以后她父母死了可能还要让我来抚养这个小孩了,我不愿意将自己赚来的钱花到别人身上。这在法律上我收到保护么?我的婚姻是被欺骗了么?婚姻有效么?现在我的所有储蓄都在她的手里,法律能帮助我么? 2,在我结婚前我老婆和家人也没有告诉我,我老婆不是她父母亲生的也是收养的事实。如果我知道她不是她父母亲生的我也不会和她结婚。这是不是欺骗,我的婚姻有效么?我收法律保护么? 3,我老婆在我结婚前就患有乙肝,当我们要孩子时,她去婚检,她说没有任何疾病,而且她说她没有拿到化验单。但当孩子要出生时,在医院做的检查是有乙肝的,而且能传染给孩子。我本身是没有任何疾病的。我是被欺骗了么?我在法律上受保护么? 以上3点是我说的事实,我能否用法律的武器解除婚姻,我的财产能否让她还给我。我想有抚养我的儿子,因为我老婆没有工作。一直都是靠我生活。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详细的回答。谢谢
一女子与其男友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其男友离他而去,她为生下小孩与一男子交易结婚,领取结婚证和准生证明,生下了小孩。这种行为如果不违法,女方申请离婚,男子不同意(因为交易离婚,男方想要钱),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办理 女方用这种假结婚的方式,办理各种证件,生下小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法,计生部门是否
我与男友没有去领结婚证,是男友的家人托关系去办理的,结婚证上的女方名字是一个并不存在人名,包括户籍所在地、出生年月日,但是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我本人的,我们还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男友现在因犯了诈骗罪,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赌博了,现在在监狱坐牢,法院已经判定由他来偿还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继续追缴,判决
我与男友没有去领结婚证,是男友的家人托关系去办理的,结婚证上的女方名字是一个并不存在人名,包括户籍所在地、出生年月日,但是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我本人的,我们还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男友现在因犯了诈骗罪,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赌博了,现在在监狱坐牢,法院已经判定由他来偿还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继续追缴,判决
我与男友没有去领结婚证,是男友的家人托关系去办理的,结婚证上的女方名字是一个并不存在人名,包括户籍所在地、出生年月日,但是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我本人的,我们还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10岁了。男友现在因犯了诈骗罪,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赌博了,现在在监狱坐牢,法院已经判定由他来偿还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继续追缴,判决
律师,你好 我在网上认识一位女孩,我挺喜欢她的,也曾向她表白过,今年二月份她说最近心情不好,出外散心,我便邀请她到我这里玩,可我当时也在外地有事,她先来的我家,开始由我家人带她出去玩,给她买衣服,鞋子和化妆品,后来,他说她手头没钱,问我家人借了1000,三月份我回的家,慢慢的我们便商量着结婚,结婚
女方隐瞒自己患有传染性皮肤病事实,直到孩子出生前几天再次复发我才发现。在我的坚持下去医院确诊为“单纯疱疹”。女方也承认5年以前得此病,每年复发2.3次。而且在相处过程中女方还有一些其他的欺骗行为。我们是去年5月份相识,今年3月在我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我想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吗?如果我想解除婚姻
男方领证前隐瞒精神分裂症,六月一号领证,十月四号发病,才得知病情已有五年。现仍在住院。恋爱期间,说过他刚毕业的时候压力大有点抑郁症,期间在柜子里发现精神分裂的药,但他解释说是多年前抑郁时的药物。很久没有服用。后才得知期间一直偷偷吃药。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叛婚姻无效。谢谢
我是2006年8月结的婚,在06年11月买的房子80平方,因为怀孕,并没有上班,所有的手续都是老公一个人办理的,写的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按揭15年,现女儿三岁多,可就在2008年开始他天天叫我跟他去办离婚,才发现他有二个身份证,他父母家有一个真实的; 而跟我结婚的是因为读书在另一个县城托关系办的身份,有户口本,也
1995年男方入赘到女方家,无结婚证,女方原先就有两子一女,同居后男女双双再无生子,男方把一家抚养成人,2009年11月男方死于车祸,现在女方子女和男方亲属就5万元赔偿金发生纠纷,请问如何处理
串通借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婚骗,是否可请求法院撤销无效婚姻
吸毒女为寻毒资,与人去办结婚登记骗取钱财后,不辟而别继续吸毒贩去了,请问律师是否可请求法院宣告无效婚姻告其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