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未婚.名下有一房产.是父母过户给我的 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房子在婚后是不是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男方无权分割和对房子以后的增值也同样无权分享?
我朋友小刘(男)婚内生育一子,5年前与一职员小陈(女)婚外生育一女儿,去年男方将和妻子共有的一套住房赠与亲生儿子,不久便因病去逝。女方小陈代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其女儿继承房产的请求。请问:该婚外生女儿是否有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母亲一年前车祸没了,我家的房子是我母亲要留给我的,我父亲没经过我直接把房产改成他的名字,现在我父亲要再婚,那女的要嫁到我家,她有两个男孩 大的在外定居已结婚,小的还没结婚跟她母亲生活,我父亲比较自私说就我一个女孩说我靠不住,要娶别人指望别人,将来她们一家肯定要和我争我家的房产,我父
我与母亲,妻子都是一个单位的。92年单位集资建房,我母亲交了集资建房款,我于95年登记结婚,97年房子分下来时候我就住在这套房子里,98年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时候,因我母亲退休,我在外地,我妻子就把房产证办成了她的名字,现在我与妻子因长期分居要离婚,请问这房产属于谁的?
我与母亲,妻子都是一个单位的。92年单位集资建房,我母亲交了集资建房款,我于95年登记结婚,97年房子分下来时候我就住在这套房子里,98年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时候,因我母亲退休,我在外地,我妻子就把房产证办成了她的名字,现在我与妻子因长期分居要离婚,请问这房产属于谁的?
婚后,婆婆出资20万,夫妻出资40万付得一处房产首付款,然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根据新的婚姻法请问这处房产应该归属我还是我老公?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们,你们好!我有如下问题要咨询麻烦帮忙下,谢谢! 情况是这样子的: 在申请厦门的保障性商品房的过程中,我的岳父在办理农村房产证更新过程中,过世了,因此在房产证中,写了我岳父的名字,并注明了(已故)字样,根据继承法,我老婆应该有继承部分房产的权利(家里还有2个姐姐和一个弟弟,所以只有很少一部分继承权
8月12号的新婚姻法出台了。我有个疑问,我父母在今年6月份一次性付款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的日期是6月23号,上面有我和老婆的名字。将来我和老婆闹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身边的朋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这个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过需要父母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