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药厂业务员,日常业务工作当中,我都是以公司名义来谈判,签合同,发货,对账等,因其中一家业务单位倒闭,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公司因此要我来承担全部损失,并已早已开始从我的销售佣金和奖金里扣钱,说直到把货款抵消为止,为此:我想咨询下?公司这样做符合法律规范吗?作为业务员是否应该承担以公司名
你好!我是一家药厂业务员,日常业务工作当中,我都是以公司名义来谈判,签合同,发货,对账等,因其中一家业务单位倒闭,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公司因此要我来承担全部损失,并已早已开始从我的销售佣金和奖金里扣钱,说直到把货款抵消为止,为此:我想咨询下?公司这样做符合法律规范吗?作为业务员是否应该承担以公司名
我是2009年9月入公司,2010年10月接了一个货款为13万的单,现在只收回了9万多的货款,因为一些质量原因,货款一直都没收回,我现在想离职,但是我2010年12月份出了12万的单,这些货款都收回了,提成有1千多,还有2011年1月份的底薪和2月份的底薪,我怕我离职了,老板与我有没收完货款款为由,拒绝支付我12月份的提成和2011
车辆所有权的抵押与质押指的应该就是车辆本身的抵押和质押。但车牌照也可以单独被质押或抵押吗?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的营运车辆的车牌照。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经侦在查A公司的某人时候,发现了B公司的人也有问题,这时候,经侦是主动去查B公司的某人啊,还是就此停止不查?或者查出之后告诉了B公司的领导,但是B公司不予理睬,这时经侦是主动调查B公司的某人啊,还是就此停止?B公司的某人在公安介入时,主动将账款退还给了公司,这个行为该如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