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年前沾上赌博恶习,一直拆西墙补东墙,这次借了别人20万元,月息6分,其中15万5还上一个债主的,3万用于还另外一个人,还有1万2,是他们扣去的一个月利息,因为怕老婆不肯签,就和借款的人串通起来说是我办信用卡,他往我卡上存钱,所以我们要把房子暂时压给人家的,当时借条上先让我老婆按的指纹,以后补的借款的数额,现在我没钱还了,法院会执行我的唯一一套房产吗?在市区我老婆和我只有一套房子,乡下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还有这样的借款协议有争议吗?
请问,贷款企业将第三方保证人提供的房产抵押予银行之后,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又是委贷方,可否将企业押给银行的房产做二次抵押,到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请问法律上是否可行?谢谢!
事情这样的,我有个弟弟,他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然后他以那个房子做了一个假房产证抵押到担保公司10万。现在他人都跑了,不知道哪里去了,而担保公司的人天天都来催我们还钱。我想知道,为什么当初担保公司不详细一点查那个房子的来源和认真的审核那本房产证就贷款给我弟弟。但担保公司说当时都有律师在场的,也到过那个房
我公司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融资400万元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甲公司又乙银行融资贷款1000万元,由甲公司房产及土地作抵押,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资产评估价值2000万元,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乙银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当甲公司在乙银行任一主合同到期债权未归时,乙银行实现抵押权,现在甲公司经营严重资不抵
我有一套房子,结婚前父母给买的,现在老公要做生意,想用这个房子做抵押。他说在银行那里他是借款人,我是担保人。请问:如果到期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是否这套房子所有权就归银行了?银行如果拍卖房子所得还不够偿还贷款总额,担保人是否还要负责偿还余下款项? 如果借款人有其他财产,是不是要先尽
我买了一套房首先在售楼部交了5000元的抵押担保费而后财务上又退了5000元给我,但是带我去办按揭手续的工作人员说,只要给她2500元就可以通过熟人找银行人员把按揭办下来,且私人收了我2500元,没有任何收据,当我问她要收据时她解释说如果要有收据就必需交5000元到财务上,一分也不能少,我是找了熟人才帮你少了2500元。为
朋友将一商场抵押银行贷款,我是担保人!现在朋友换不起贷款,银行会怎么处理?还有,朋友也欠我一笔钱,商场拍卖后会有余款吗?余款怎么处理?我又是什么责任?麻烦了。。。现在急死了,谢谢
我父亲替别人担保并没有涉及房产财产,但是债务人无力偿还.父亲担保期间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一旦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要求其父偿还.如果其父无力偿还.那我名下的房产是否受法律保护,会被抵押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