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前都是一无所有,双方父母都没有资金上的支持。我们自己存工资,找朋友们借钱,靠着自己的双手换了借来的钱,也贷款买了房,但是由于我个人没有公积金,我老婆有,所以房子的户主是我老婆的名字,结婚后我们又用些积蓄贷款买了车,同样以我老婆的名义买的,我只想问下,像我们这样共同奋斗所创造的一切,如果有一天出现了问题,是不是共同奋斗的我将要落到净身出户的下场,以这样新出台的法律如何来保护我呢?
事先说明一下,房子是在没有结婚前买的,没结婚前我就将存和借来的钱给她然后我们买的房买的车在结婚的,当然都存在贷款
我是珠海市高新区唐家后环渔村的村民。但我发现了一件特别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那就是同为村民,为什么有些人有村民股份,为什么有些人又没有。真的很奇怪。更另人觉得奇怪的是:已经不是本村的村民的人却还享受着村民的股份,每年逢年过节和年底都有分红。这也未免欺人太盛了。我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的女儿做为一个土生
我和同事通过中介 找到一房 签合同的时候租给我们房的人说她是二房东 当时我们也没在意谈妥价格后就签了合同 签合同的时候二房东说这房只能住两个人(合同上没有此款) 几天后同事的朋友来玩住了几天被大房东发现了(最近才知道其实大房东并非屋主也是租来的)大房东说:“一直就没同意住两个男的 何谈三个男的 ”让我们三
我想把婚前的房子公正为婚后共同财产,需要走哪些程序,去哪里办理相关事宜,如果我单方面写一个文字性的东西表示愿意将个人婚前房屋为婚后共同拥有,这样可以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保卫父母奋斗半生换来的家,谢谢各位了...帮帮我,不想看到父母寝食难安
我们一家人前半生一直都在租房住,在四年前终于买了一个25平方的平房,终于算是有了个自己的家了,不过房照是集体房照。一直没有过户,但如今四年已过,房价也今非昔比,原房主却前来索要房子,具体细节如下: 这个问题的相关人有三方,甲 乙 丙(丙方为我) 房子原始房主为甲方,甲方将房子卖给了乙方,后在07
我一外甥投资一食品加工厂,资金不足,请我出资50%约20万元,他负责管理企业,请问我如何从中分配利润,如何签订出资合同?
张一和张二是兄弟,他们还有个妹妹。张二是个正式工人,15年前结婚,育有一女。在女儿4岁时,张二由于工作不顺、精神抑郁,后和妻子离婚,孩子判女方抚养。张二每月出一定额的抚养费。后由于张二精神问题一直加重,无力工作无收入,靠低保生活。其前期和女儿以后也一直和 张二无任何联系。在张二生病期间、一直由其再农村的
母亲一共6个孩子,有4个已经相继去世!只有我和哥哥,哥哥母亲,还有三姐的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但孩子前年得白血病去世了,4年治疗费都是我出的,基本没剩什么!家里决定将母亲现在住的房产给我,把我家的一套小房子给哥哥。但目前母亲的房子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哥哥有病为了能得到低保也必须将我的房子改成他的名字。但爱
卢湾区有套使用权房,2间朝南,想变为产权房,可是我兄弟家有3个户口在里面,他处94年分配了一套房屋,过了几年他们就住过去了。以前我们是一直住在一起的,至今我兄弟一家有至少7,8年以上没有住回来,他原来住的卢湾区的公房一间一直空关着! 请问:1.想打官司让法院判为他不享有居住权和所有权可以吗? 2.他留
爸爸妈妈是二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才4-5岁,现在一起生活已有20多年了,现在我们也都成人了,其中(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是爸爸和前妻的)(一个女孩是妈妈带来的)现在爸爸不在了,家里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附加(男孩还没结婚)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产,但是是由男方名义办理的贷款,领取结婚证后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如何办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产,但是办理贷款时是由男方一个人去办理的,所有手续也都是一个人签字,假如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房产证下来后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如何办理?何时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