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了最新的对新婚姻法的解释,里面包括说“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先生婚后,如果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先生和他父亲的名字,这房产中属于我先生的部分是不是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购买房产当时办理了按揭,借贷人是我先生,账款都是从我先生的户头出的。但是首付和后面的还贷资金来源于他们父子共同经营的私人企业的获利,这种情况算不算完全由他父母出资购买呢?在划分这套房产的时候是不是还要考虑到我先生和他父亲占企业股份的比例来确认他们所获的经营利润的比例用以衡量对这套房产的贡献度? 请帮我分析一下这套房屋的权利划分,谢谢!
新婚姻法对婚后一方购买的小产权房的司法解释,婚后一方全款买的小产权房,问如果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在离婚时此房应该判给谁?是全部还是一半?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永远只属于个人吗?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有按揭可以公证吗?
婚前以女方个人名字付款(双方共同付款),签订的购房合同。领结婚证后以男女双方名义办按揭贷款,付款的是男方,请问取得房产证需写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写女方的名字离婚也算共同才产吗
房子的首付是我结婚登记前交付的。现在我已经领了结婚证,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房产证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和写我们夫妻两个的名字,在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有什么区别吗?
你好 新婚姻法解释首次明确 父母出资房产归个人 如男方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全额付清)婚前,婚后,女方把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如离婚,男方不同意分房产分额给女方,因为是父母出资的。法律是否予以支持 你好 男方父母出资,离婚,女方为何有权分割呢? 法院是否会支持,少分给女方,毕竟是男方父母出资。 谢
领结婚证后,对方父母和我们夫妻共同付首付,我们购买了一套婚房。但贷款部分是以他个人名义在银行办理的,之后一起还贷。可是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这属于他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