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过期食品,价值145元,已经和消费调解1赔2,工商部门说还要罚2000元,请问是否合理?
我家是个农村的.开了个小店.前几天工商局来查食品.发现2个东西过期了.一个是糕点.糕点还是放在地下的/没上架.给他们发现了.被当场销毁了.今天又来个人说要罚款4000.我不知道这应该不.2件过期的食品总金额没超过100元.也没有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也就是忘了收.家里忙.糕点也就是农村结婚时候用的,人家买的时候都告诉人
我开了个小超市,今天工商局的来检查,查到了一桶统一方便面,是过期了的,那是我一时疏忽,没有下架,并不是故意的,接着就把我营业执照拿走了,还留了个电话给我,说明天去工商局处理这事,后来我打电话去问他,他说要2000元以上的罚款,请问这合法吗?
我开了一个商店近日在工商到店里查到一些过期食品价值一元五角。后进行立案调查,隔日,到侯工商所询问,称能要罚几千元,最少两千。 我想问的是:像这种事是不是就一定要罚这么多? 能不能运用产品质量法,不用食品安全法? 我不交罚款会不会扣押我店里的其它商品
如果一个人被别人欺压了很久,一天他反抗是不小心用刀刺伤了他,要赔偿多少
我们家和他们家住两隔壁,人家里有钱,老骂我们家穷。以前我们没有般过来时,他家好多东西在我们家宅基地上放着,后来我们在那盖了房子,他们就开始骂我们,一直没有里他们,今年我们准备把房子在修一下,他们有是找事有是在那骂,有天我阿姨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就去他们家里找他们,他们就拿棒子打我阿姨,我阿姨以急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