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律师,我丈夫是2010年的军转干部,由于接受单位不按政策给予妥善安排,强行占用我们的编制,造成我们至今不能上班。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如果参加今年的军转安置有没有解决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谢谢。
移交地方后没有安排住房,我找县老干局,领导说你是部队的,我的离休证是国务院发的地方老干部证,请问地方有没有责任为我解决住房,根据什么文件精神,应该享受多少平米。谢谢。
我于2000年9月由部队转业到工行,在部队领过截止2000年9月的住房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国办发【2000】6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应该在现单位领取2000年9月以后的住房补贴,但现单位以我在部队也领取为由,没有执行按月补贴,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有无相关补贴标准?
我在结婚、随军前户口所在地是河北,请问配偶转业后是否可以回河北安置工作?还有,我的工作关系在黑龙江,是否可以一起调动我的工作去河北?谢谢!
您好!我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我爱人是山东济宁市人,他部队所在地是福建省漳州市。我们于2004年在南京领证结婚。婚后我一直跟我母亲住在一起,没有房子。今年上半年我办理了随军,把户口迁到了他们部队。我爱人明年要转业,他想转到南京来,请问我们这种情况他能转到南京吗?
《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第二十条 在过渡安置期间,拆迁人应当对自行安排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按照租用与被拆迁房屋相近似的房屋所需租金确定。 第二十一条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安置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
现有50平米的房子,原房证是在父母名下,我本人于2000年离婚,我的户口随即转到父母的户口下,此后此房房证转为弟弟名下。之后老人过世。(现户口原房址分户,因我与弟弟都是单身)此房现面临动迁,因为我无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沈阳市最低工资,生活相对困难。一直单身。想咨询一下政府对我类情况如何安置?有无类似文件
2011年常州新北区孟河镇农村房屋拆迁政策及安置,补偿等问题
我们这里是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农村。面临要拆迁,想请问相关政策或安置,补偿等相关事宜。谢谢专家。
我家在农村,现在涉及拆迁安置相关问题!我家庭情况:重组家庭,我母亲带着我哥哥改嫁到我家,前几年,父亲让哥哥房屋翻新,土地证应该都改了哥哥名字,现在我还没成家,我们户口和哥哥分开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能拿到房子,分得部分拆迁安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