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4年在乡镇上买了一套平房,与买房人签订了协议,当时还找了公证人在协议上签字,之后在乡镇的相关部门缴纳了契税,办理了房屋契证,但房屋产权证没有及时过户,2000年又随镇上统一办理了新的土地证(名字是我的)。现在我想把房屋契证换成房屋产权证,但房管局不予办理,说是要把原业主找到,重新签订买房合同,如果原业主不配合,怎么办?
购房合同写的我名,款是男友付的。现房产证还未办理,双方无任何书面约定。请问如双方分手,这套房屋的产权算谁的? 房款我是没掏,但是有些花销是有支出的(如物业费,暖气费等),不过发票都开成了男友公司的名字。我们的钱是各管各的,平时的生活费都是我在支付,男友只掏大件的钱,而且都是银行刷卡,要想调证据应该不
我老家在河北农村,爷爷在家有一处祖屋,爷爷奶奶早已去世,下边只有我父亲一人,并且户口早已不在农村迁至北京。祖屋的权证也早已不知去向,请问,如何能把祖屋确认为我父亲名下。谢谢。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单位福利房,房产证由单位统一办理,在办证期间我们夫妻由法院调解离婚,由我向女方补偿一半购房款,房子归我。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证户主是我的名字,房屋产权共有人是我前妻的名字。请问如何取消或改变共有人?
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给在外地工作的儿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妻子和儿子的名字,但未约定产权比例,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其产权比例是否必须明确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是否必须公证?请予解答。谢谢。
06年5月购买了拍卖房,这拍卖房的委托拍卖合同代表人为吴鸿辉(外籍)人士,拍卖成交确认书代表人为黄荣钦,我们跟这两人签订了一份出卖人为吴鸿辉,合法代理人为黄荣钦的房屋合同,但现在房管局将要确权给黄荣钦,请问我要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房屋的产权。
结婚后,夫妻其中一方单位集资建房,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订的是集资一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当时首付是共同出资(一人一半),后来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上面签字确认时是签双方的名字。想咨询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可以写两人的名字,还是只能写集资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产权是归集资一方所有,还是归双方共同所有?谢谢
我购买的二手房原先的承重墙被上家在十多年前就敲掉了(多层6楼的5楼),我不想重砌恢复,但楼上邻居要求我们必须恢复原样,为消除邻居安全担忧我们做了加固,将墙体砌出一部分,同时在剩余未砌部分用槽钢加固,现在想知道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知道这样的加固方案是可以消除楼上的担忧,有什么专业机构可以证明没有安全隐患?
镇上有土地拍卖盖房,有些人盖好后拿来卖,买其中一层,是否可以办理类似商品房的权属证件?如不能办理,那该如何确认权属,以及存在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谢谢!
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但房产证中所有人为其儿子的情况,产权如何界定?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其房产证中所有人为该出资人的儿子(男方)。 房产的归属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