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个工作单位应聘找工作,他说要交300元服装费用,当时没有考虑,先交了1部分费用,因为考虑到可能会被骗,不想交钱,只能不在那里工作了,想要回原本交的那部分费用,可是那个经理说公司程序不允许,那请问可以要回那部分费用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是不是有法律规定应聘时不允许收这种费用的?万分感谢
请问购房后遗嘱公证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最近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工作原因,比较危险。怕身后父母没有依靠。我现在未婚,我准备在购房后,遗嘱公证为父母继承其房产。 房子还需要还贷。 1. 我在1年后结婚,房产是否自动计算为婚前财产?我的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2.如果婚后有了孩子,我想在遗嘱公证中留%30给孩
我家里有一幢房子,此房产权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也就是户主!我爷爷有三女一儿,我爸爸是唯一的儿子.现在我爷爷已经逝世.他的遗嘱是把房子给我爸爸一个人继承.我爸妈现已离婚十三年,我归爸爸抚养.我爸又已再婚.现在我就是想问一下.房产可不可以只由我一人继承,后妈无法继承!且在我爸还在的时候!盼回复! 我爷爷逝世的时候,我爸和继
某储户到银行存入30000元现金时。钱入账了,但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现金又退还给储户。 结果是,该储户 现在 手头和 卡里各有30000元。 请问:责任怎么追究? 侵占罪 里有一条 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果 改银行事后
在朋友空间看到他的一篇文章(内容是对另一人的不满),转贴到网上,请问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或纠纷
在朋友空间看到他的一篇文章(内容是对另一人的不满),转贴到网上,请问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或纠纷? 若是觉得必需要发,怎么避免法律问题或纠纷?
因为我有信用污点,可能不能办理房贷,我用我男朋友的名字办理,但是首付和房贷都是我交,因为我是武汉市集体户口,所以房产证需要时我的名字,这个请问下,有什么方法可以把我的户口落户武汉。同时证明这个房子是我的个人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