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原产权人为母亲(现已过世),房子为本人所建,现房子拆迁,拆迁协议本人已签,本人有两个姐妹要求分部分拆迁款,本人已打算给她们,但房子还有还建房,那需不需要签份什么协议之类的,怕以后还会有什么纠纷 。如果要签协议那如何写呢?是否还需要去公证
我和男朋友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压金和房租都交了,合同也签了,然后男友妹妹来住了十来天,被房东发现,房东以我们在签合同时未告知会有三个人住为由,要扣压我们的压金作为房屋磨损费,请问这合理吗?难道租来的房子住几个人还要告诉房东。
我现住房为爷爷奶奶留下土地,爷爷死后父亲兄弟口头协议给长门长孙, 后因房屋设施陈旧 ,后为臭水坑无人问津, 导致房屋倒塌。房屋倒塌我父亲就去找到我大伯和大堂哥,要求在此处建房,他们无意见。前年我大伯以接孙子上学为由住在我家所盖房屋前院。现在政府规划开发,他要求平分房屋所有面积。 (我家住房无房产证明,
甲方因建设房屋,在开挖自己与乙方的边界(空闲石墙坎)时,乙方没有对边界线提出争议(告知甲方抢占了自己的边界),甲方从顺利开挖边界,到建设房屋开挖基础近四个月时间,均未提出争议.在甲方已经建设好房屋主体结构柱后,乙方才提出争议说甲方侵占了自己土地.试问:通过有关法律法规裁决确认为甲方侵权,甲方在退让边界的同时,对自
我家所居住地是我爷爷留下的,爷爷死时没有遗嘱,当时房屋破旧,我大伯不愿建房 ,2000年我父亲与大伯商量后,就在此地盖起新房,2年前他以接送孙子上学为由住在前屋,今年政府要求开发,我家把他所住房屋让与他。他以地是他所有为由,要求平分我家所有住房面积。这样合法吗?
9年前卖掉的二手房,双方签了协议,没有公正,8年来买方一直没有过户,前些天去办理房贷,发现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只能以二手房办理贷款,这样要多付首付并且利息提高。并且以后办理房产手续缴费都按照二套房缴纳,不享受一套房优惠。造成这样的后果买方应该承担责任吗?咨询了银行,如果当时过户现在房产局就查不到名下的房
我通过中介租出了一套房子,在签合同前特意让他再问一下家人的意见,他说他能做主。这样签了合同,合同中明确转租或退租不退押金。并特意就如果违反合同就按押金的金额进行赔偿作出了申明。并且根据他的要求不要洗衣机,而且他说会租两三年。我们考虑租的时间较长,旧洗衣机也没地方放就把洗衣机给处理了。可是不久,他就要
我父亲2000得了肺癌,因为事先说好我给钱照顾他到去世,房产归我。2011年去世。2004年经公证房产落到了我老公头上,现在我二姐得了精神病。跑来说房子是她的,叫我搬出去,或者给她钱,因为她有病了就觉得她是病了脑子不清楚就没搭理,她来家闹了两次还打我,然后到处告我,后来社区司法介入,说我有公证书没用,我二姐可以
我的一处房屋卖给一个客户,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他为了少缴税,商量和我办理房屋赠与过户,过户前给我一部分钱,过户后两个月内把余款给我,他给我写一张欠条。想问一下,如果尾款他到时候不给我,我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因下大雨,房屋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楼上三楼阳台上的排水管道雨水回流,三楼家中没有人的情况下,雨水渗透到二楼,将二楼的两间卧室、客厅天花板浸泡,雨水进一步漏下将卧室的床全部淋湿、木地板全部浸泡、电脑进水,造成损失,应该谁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