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育有3儿3女,并共有一套房产,儿女们也各自成家立业。但是二女儿和小女儿的户口没有迁走,奶奶在2000年去世,2001年房子拆迁,二女儿和小女儿各自拿到了人口钱。爷爷也拿到了6万多元钱。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共需6万4千元,考虑到爷爷年龄大了,钱全掏出来以后看病没有钱,就决定由3个儿子共同出资购买房子(3个女儿口头放弃),小儿子也临时变卦退出,最终是由大儿子和二儿子共同出资6万元,爷爷自己出资4千元。并做了遗嘱公证,写明情况并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共同拥有。 爷爷生病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是大儿子和二儿子轮流照顾了6年,爷爷去世后,房产估价38万,大儿子和二儿子拿着公证书去公证处要求继承公证,公证处要求有其他子女在公证书上的签字才能进行继承公证。最终协商不成后走上法院,对方主张该房产有奶奶、二女儿、小女儿的一份,要求平分房产。 请问律师: 1. 继承公证需要其他子女在公证书上的签字才能办理? 2. 对方主张该房产有奶奶、二女儿、小女儿的一份,要求平分房产,是否有依据? 3. 这种情况,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否可以全部继承爷爷的房子?是否需要支付其他几个姊妹费用?
我家的情况是:我从小同爷爷奶奶,大姑和小姑生活在北京,我父母和二姑在外地生活,十年前北京这边拆迁,大姑和小姑都各自买房了,户口也迁了出去,爷爷奶奶也买了一套两居室,当时由于现金不够,就贷了一部份款,房子是爷爷的名,但在房屋贷款合同上签了爷爷,小姑和我三个人的名字,这几年都是我一直在还款,后来爷爷写了一份书面的东西
我父母有一套60平米的一居室,没有正式房本,因为我们属于农民回迁的,都是拆迁协议,协议上面的名字是母亲的。在4月9日,我们几个孩子与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并说明了房子归孩子所有。5月2日母亲就过逝了。(老头有4个孩子)请问: 1、我们现在能不能到拆迁公司把母亲的名字改到我们孩子(受赠人)的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母有一套60平米的一居室,没有正式房本,因为我们属于农民回迁的,都是拆迁协议,协议上面的名字是母亲的。在4月9日,我们几个孩子与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并说明了房子归孩子所有。5月2日母亲就过逝了。(老头有4个孩子)请问: 1、我们现在能不能到拆迁公司把母亲的名字改到我们孩子(受赠人)的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陕西临潼人,户口和父母在一起 ,父亲已去世 ,母亲为户主,现有房产一处,母亲想留给我,我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均以出嫁户口以迁出,我和弟弟在一个村,弟弟另有房产与母亲居住,现在我们在原宅基地出盖房,为今后不产生房产纠纷,应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我的父亲因意外不幸遇难,生前与我母亲结婚后拥有一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的奶奶仍然健在,若到我奶奶去世之后,我奶奶的继承份额会转移到我的叔叔名下?还是继承权全部归属第一继承人(我和母亲),望您解答
我奶奶死了,那栋房子是爷爷和奶奶共有的,但房子是在爷爷的名下。 爷爷死后,写了遗书,说把房子给我舅舅,我阿姨现在想争房子,她可以分多少啊,如果房子按100万来算。
奶奶过世,她有三个儿子,她立了一份遗嘱,还有录音,说的是他名下的私产房归我家(即二儿子),公产房归三儿子家,现在老大很不服气,但他是有一套房子的,老人的意思是家里出钱买的 三个儿子一人一套房子,请问下 这个问题怎么办呢?那份提及公产房和私产房的遗嘱有效吗? 谢谢! 大儿子家的房子也是奶奶生前为其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