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有一个人(李某)在我这里买了一套房子,下了定金10000元,后来因为个人原因不想要了。委托本公司一个置业顾问帮起转给另外一个人(周某),后因为之前所购买房价和周某购买房价有落差。他们私下在未经过公司知情的情况下找到会计编好理由把房子更换了名字。其中前后差价周某交给了置业顾问。(因为商品房购销合同还为签订所以更换收据房子合法的转给了周某)。后来周某以他不知道情况为由,说在我公司交纳了11w多元首付却只拿到了10w多元的发票,说我公司有欺�%
依法登记的房产权被违法变更登记通过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判决撤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法院又以他人民事诉讼诉讼
依法登记的房产权被违法变更登记通过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判决撤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法院又以他人民事诉讼诉讼保全裁定查封财产指定房产登记部门不改变违法变更登记行为(登记部门以查封为由不恢复原来依法登记行为,不发房产证)?法律对此类查封登记有什么规定?
我爸是残疾人去年8月的车祸,现在又进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医生说要好最起码要两年。我很担心会过诉讼期。虽然我爸是残疾人但是已经退休了,我们家平均每月收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标准了,那么我们还能申请法援吗????
我爸和其他俩个合伙人在1993年合伙盖了3间房子,其后我爸有了一个工作就离开了房子有他的合伙人继续使用和租给别人,在2005年我爸因为年龄大了不在工作想到其合伙人的房子去问,可合伙人说没有我爸的了,我爸上法院告了其2个合伙人,一审判决3个人一人一间,可有一合伙人认为都是他的就上诉了,中院判决打回重判我们这的又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9年3月5日下午,因为琐事我与某某及其父亲(两人)互相殴打,殴打过程中我被二 人用尖刀捅伤 腹部四刀,小肠破裂, 腿部四刀 右踝关节脚筋被砍断 ,导致右踝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 鉴定 系重伤 2010年8月13日被告某某(儿子)被批准逮捕 ,父亲仍在逃)我于2010年11月1日 接到法院电话,让我去 一
民事诉讼,楼上厨房的水渗漏到楼下,楼上说是楼层间夹层的问题应是开发商负责,物业说房主入住2年已过维保期应由楼上房主负责,作为楼下受害方,想分清3方(楼上、开发商和物业)的法律方责任;如若提起诉讼应状告楼上、开发商还是物业?自己应得到那些赔偿?谢谢!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
A厂家要告为其提供机器的B厂家机器不合格,A厂家又拉拢其他购买此种机器的厂家来提起共同诉讼,但口头约定官司赢了,大家可以平分赔偿金,输了算自己的。此种协议有效吗?这算做必要的共同诉讼吗?民事共同诉讼人之间可以协议免除对方责任吗?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到时候对方反悔能用口头协议来对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