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届的本科毕业生,6月17号进了现在的公司,当初是说试用期2个月,转正以后缴纳4金,还签了学校发的四联单,上面写清楚的。 之后,老板说我试用期表现不好,所以延长一个月,所以变成9月17号给我签的正式合同,之后也一直没有说要加金。老板是说营业执照没有下来,不 能加。 大概上个月,老板开始加金了,是从12月份开始加的,他说:“营业执照是12月发下来的,所以加金只能从12月开始加。”我问他加几金,他说三金 。我:“当初你们表示是给我加4金的。”老板:“这个慢慢来,以后再说。” 我觉得老板的行为有点坑人,还有发展前景的问题,所以提出了辞职,并且已经找好其他工作,9月中旬报到。 我现在就是想问: 1、他帮我加三金,从10年12月到11年8月,那我之前的几个月怎么办?补的话是从6月开始,还是9月? 2、他说过要帮我加四金的,到现在都没加,这个又怎么算? 3、我的工龄是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的?6月?9月?12月? 4、我到了新公司以后,这些东西都怎么算?
我原先在四川工作时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辞职了,将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支取了;现在在广西工作,继续偿还四川的那套房贷,并且在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该套住房的公积金么?
我是在2008年3月21号报的自考,当时交了5500元学费,,然后到了5月份,,家里发生地震,,受灾了,,我当时就回去了...一直在照顾家人...并且叫同学帮我报考了7月份的考试,,到了7月份的时候,,我回到学校参加了考试.然后放假回家.... 因为家里比较困难,所以我决定不再继续学业,所以就再也没去过学校学习和考试...当时我就给学校的
(情节比较复杂,比较麻烦!)关于部队方面的提前退伍和调解的事情,请求律师指点!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部队训练期间一次意外的检查,检查出我患有“开放式肺结核”,也就是说可以传染的肺结核,处在活动期,然后进行了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出院在部队医院继续隔离治疗,因病情较重,需要长时间药物治疗,但发现较晚,波及了很多战友已患此类疾病,回到部队后,连领导向我提出了让我做好提前退伍的准备,
我是2010届应届毕业生,我和一个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培训协议,后来参加50天的第一阶段培训,第二阶段培训没有参加,试用期还没有开始,也就是说我想在第二阶段的培训期内违约,请问需要缴纳违约金和培训费吗?
我家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现在我全家人都在广东这边打工,去年我家和叔叔家一起出钱买地建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叔那边的名字,房子一共花了四十多万,钱是一家出一半,建好后用抓阄的方式分。现在的问题是我家没有房产证,要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故现场的状况是这样的,地理形状为四竖一横,四竖中中间两道是主道,为双向六车道,南向北方向从中心隔离带向外侧依次为左转车道及两根直行车道,未设左转向灯,为南北向绿灯放行,北向南方向从中心隔离带想外依次为三根直行道,一个隔离带,一个直行道及一个非机动车道,我的车辆是由南向北行驶,在路口按绿灯由南北向左
我爷爷有一套房,6年前过户给了我伯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伯父。现在我伯父想将房子过户给我,但是我伯母和我哥哥(我伯父的儿子)不同意,请问,是否需要他们的同意才可过户给我? 急~~~谢谢您 我爷爷现在没死,应该不是继承所得吧?
我和我老婆09年3月结婚,然后我父母在09年5月给了钱买房子,房产证上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价格是95.5万,加上中介和税是98万 其中父母出资45.5万,50万贷款(30万商贷、20万公积金,其中老婆陪我去签了字,还贷责任人之类的),贷款从09年8月开始交,每个月3000左右,在10年开始装修,父母给了11.5万,合计花费13.5万,
老人房屋在老人去世后被拆迁,老人生前有5个孩子 没有遗嘱。老人过世后,在拆迁期间有精神障碍的老4也去世了 期间老人的房子一直被老5住 老5在拆迁时私自向拆迁办提供老人只有3个子女的伪证(老2,残疾的老4,老5)并和老2私自分还迁房,;老5占一个偏单,老2占一独单。此事并未和老大老3商议。事后老2在交独单的额外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