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我给自己和宝宝分别买了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现在考虑离婚,请问这部分金额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谢谢!
张先生与陈小姐结婚后,陈小姐用个人工资储蓄给自己买了一份分红保险一次性缴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其本人。张先生根本不知道此时。现如今两人打算离婚,陈小姐想咨询这份保险属于其个人财产吗。如不是要她要怎么做呢。帮忙求助。
我给宝宝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款,吉庆有余两全保险(款)分红型,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买了一款,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我给自己买了,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给老婆买了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 (778),我想知道,我给宝宝、自己、及老婆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已经起诉离婚了,今天立案,问我现在还可以给孩子买保险吗,在丈夫不知的情况下,法院能判定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跟妻子2003年结婚,期间我给我母亲入了一份养老保险,投保人是我受益人是我被保险人是我母亲,我想问一下这份保险算不算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这份保险是归我母亲所有,还是归我跟我妻子的共同财产
我一个朋友因为正在闹离婚,但是她老公以他为投保人购买了大量的保险,我朋友向保险公司咨询了一下,好像是说保险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到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回答并不统一,有的律师说算有的又说不算~~到底谁说的是对的啊??我想拜托有人给一个最权威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