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母为我出资买房(是全额付款)是否为我个人所有 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我和老公结婚九年,在婚后二年时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又在新婚姻法出台后买了一套房子和一辆车,都写的老公名,没用家里出一分钱,这样算共同财产吗?如果有婚变时也能一人一半吗?谢谢
我父母想为我买一套住房,并且房屋产权想登记我的名字,首付款是我父母出资,月供由房租来养,但是我已经结婚了,那该房属于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么? 如何保证该房只属于我个人呢?谢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父母出资买房,合同由出资方子女签订,夫妻离婚后,才办理房证,写出资方子女名。现在另一主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规定明确,但没生效。谁有这方面案例帮找一个。
婚前买的房,首付和婚前几年的月供都由男方出资。婚前男方尚无公积金,所以房本写的是女方名字,由女方名字进行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的组合贷款。婚后由夫妻双方进行还款。婚后进行了几次提前还款(也提取了男方的公积金),现在房贷由女方公积金偿还。还有贷款没有还清。 请问这个情况下房产是否算婚后财产,是否可以将房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如何既满足女方加名字的要求,又避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如何既满足女方加名字的要求,又避免以后万一离婚纠纷?是否可以由男方和男方父母去公证处做财产公证,证明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时该房产归还给男方父母。或者是做个男方在婚前借父母**万买房,如离婚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父母。
婚后,由于女方父母已退休,只能用女儿的公积金按揭贷款买房,由父母出钱首付以及按揭买房 能算女方自己的个人财产吗
婚前南方全额付款买的房子 婚后过户给女方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
婚前南方全额付款买的房子 婚后过户给女方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