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债权债务转移后,由原告所在地为管辖地,后因,原告所在地发生改变,请问该去原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还是现公司所在地?主要纠结的是第一次去立案,原所在地人民法院已受理,后因关于被告的证据不足,调回来重新收集,今天再去立案,关于管辖地问题竟有争议。
我公司是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于资质的问题需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原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过渡到新公司,债权转移需总公司通知债务人,以什么形式通知,通知函可以吗?通知函应该怎样写,有样本吗?债务转移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以何种形式通知债权人
1、我父亲将昌平的一个房子卖给别人时,有一部分物业费没有缴清,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物业公司和新房主都知道此事,所以物业公司顺利为我父亲办理了搬家出门手续。 2、后期新房主以物业公司不给他办理购水购电为由,在未通知我父亲的情况下,为我父亲补齐了物业管理费。 3、随后物业公司给我父亲发了一封信件,写到:你
本人在一所驾校报名了驾照考试。后分校校长与总校之间发生债务纠纷,分校校长拖欠总校一万余元。于是总校将这些债务强行转移到在分校报名的学生身上,且以扣留驾照,不准考试为要挟,若不交欠款,则拒发驾照,并叫我们自己去找分校校长追偿。我想知道总校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借到谢某人民币七万元整,此款在一个月内还清;月利息1750元; 今借人:曾某 2011年6月1日 到期同意在厂内的货款上还清。 陈某 现曾某负债逃走,不知去向。能否找陈某承担债务?他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于二0O二年借别人伍万元现金,二oo四年已还清,但是欠条没抽回,。我随即找人去要,对方说丢了,现双方闹矛盾,对方拿欠条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办?谢谢!有两个证人,一个是去要欠条的,一个是对方向他说的,钱已还过。
2011年5月我对象的朋友借高利贷5万元,现在利息已涨到3万,要还8万,关键是他朋友跑了,是我对象还有一个朋友介绍去的,现在把我对象他俩给逮起来了,不让出来说让找到贷款的人才能出来,三天了请问这是违法的吗,这算非法拘留吗?如果找到贷款人没有能力还钱,是不是让我对象他俩还呢,我该怎么把他俩解脱出来?
由于生意上的关系,欠了我2万7千,打了欠条,时间已过,至今还未还,打电话不接,接了也推明天,推后天的,我还怎么办?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