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有外遇,经常把那个女人领来家,我多次回家碰上你个女人,我当面问了那个女人几句,丈夫抡起拳头向我打来。我连家都不能回,住在90岁的老妈亲家。我只能趁丈夫不在家时,把录音机放在家里录下来证据,我请教律师,1,录音机录下的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离婚丈夫外遇的证据?2,我怎样做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行使我们妇女的
在2010年5月份由于一次工程机械租凭纠纷中,对方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用黑势力威胁的情况下让我打了一份5万余元本不该由我来承担的证据说明!
离婚案期间,一方查看另一方邮箱,看到其制造共同债务的内容,此邮件能否作为离婚案中财产分割部分的证据呢?是否涉及隐私权的问题
我的手机被女方的父亲骗取后,给他女儿就是用我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他女儿说我有13万块钱存款,可我的账户上根本就没有钱,如果法院采信短信为证据的话,我是不是就必须要拿这笔钱出来。
在侵犯名誉权诉讼过程中,如证人是原、被告均相识的朋友,不愿出庭作证,但可以给律师提供证言,法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现在很多不法人员用复制手机号码卡的方式,复制一个一摸一样的手机号码。请问手机短信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吗??
本村的一人借了我2万元钱,没打借条,现在他不承认了。借我钱的时候有其他人在场看见了(也就是见证人),见证人怕报复不敢出庭作证。请问:见证人的录音的能否作为证据,起诉借款人?法庭是否作为证据采纳?
我和我老公离婚,房子是他单位房,是他的名字。原来是他姐要的。结婚前他父母说这房给回我们要。给还他姐钱,他还了他姐10万元。还差4万多。结婚后我出生活开销。他还房款。我手机里有他发来的短信,说还欠他姐多少钱。多久还清的内容。请问。在法庭上我能拿来作为证据吗。为什么法官不看我的信息。另外。他还有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