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雨天的晚上在马路上撞倒2个人(一男一女),当时下点小雨,我是按规定靠右行驶,由于前面有车灯照来,看不清楚前面,等看到要撞到人了刹车已经来不急了,把2人从背面撞倒,他们2人上并排走在右边车道上,并不是路口.当时我把他们送到了医院,按他们要求照了CT和X光,并没有发现骨折之类的伤,只是轻微的擦伤,医生开了些药给他们观察了一晚,第二天打了几瓶针说没什么事,回去了,当时并没办住院,是门诊,一共花了2000元。过了2天,和他协商的时候他们要3000,没协商好,那女的过了一天又说头晕和疼,要回医院继续医。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产生的医药费该怎么办?(说句不好听的,没事出院了,后来又说有地方伤要医,我怎么知道是你自己后来干嘛弄的还是我撞的?)现在都没协商好,他们说要到法院,现在我在等交警立案。要是到法院,责任怎么分,我是证照都齐的,我要赔偿他们吗?
前面的医疗费都是我出的,他们2个是一对的.
希望能回答详细点,谢谢
某人无证骑摩托车由南向北行使,在路中间的黄线处把一行人撞倒,使之右锁骨骨折,摩托车后坐还有一人,也是重伤!~摩托车是以60麦+以上速度行驶,行人在马路中间的黄线处站立(站着没动)!~此公路无明显机动车,自行车路的划分!~请问责任怎么划分!~
我开的是二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双向四车道,中间有单黄实心线)靠右边车道由南向北直行,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未交交强险,有驾驶证及行驶证,车辆未年检.对方无证电动车,由北向南左转弯与我相撞.具体应该说是相刮擦了一下而已,我安然无事,对方落地,受伤.这样的情况责任该如何分?
我开的是二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双向四车道,中间有单黄实心线)靠右边车道由南向北直行,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未交交强险,有驾驶证及行驶证,车辆未年检.对方无证电动车,由北向南左转弯与我相撞.具体应该说是相刮擦了一下而已,我安然无事,对方落地,受伤.这样的情况责任该如何分?
轿车直行撞击正转弯的,无需办牌照的摩托车导致死亡责任怎么认定?
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摩托车准备向北面转弯,在离转弯口2米左右(事故发生第二天看现场得知),被轿车撞击致死亡。(摩托车驾驶者全身只有身体右侧受伤,轿车右侧为撞击点。) 轿车把摩托车撞击十多米远,现场发生在国道与城镇的丁字路口,摩托车和轿车都在国道上,摩托车要向城镇路口转弯,丁字路口处
摩托车撞伤行人,因为赔偿方面的问题,被告上法庭了,摩托车有胜数吗?
摩托车在撞伤行人时,并没有逃跑,并马上讲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很快,伤者出院了,因为在判这次交通意外是谁的责任时,摩托车败诉,并承担了所有药费。之后,到协商赔偿汤药问题时,伤者家属要求摩托车赔偿8万元人民币,摩托车不妥协,说以后再协商,之后约几次时间,想协商赔偿,但伤者及其家属一直都没有出现,电话也不接
一辆载了一人的摩托车转弯进入工厂上班(此工厂大门在公路旁),正在转弯过程中与一辆对面直行而来的小车相撞 二人在让车过程中不小心撞到 致使乘坐摩托车的第三方受伤 致使脚筋断掉 发生住院 问:第三方受伤者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昨天刚刚遇到交通事故,悲哀呀。经过这样:我去外地县城驾驶机动车右转弯已经靠右转向灯已亮,刚一转弯,与右后方一辆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正撞在我的右前杠上,(对方速度超快)我来不及一点反应,对方倒地脸部擦伤,嘴里有血,把我吓呆了,赶紧刹车,跑到当事人那里,见对方醉意熏熏,赶紧拨打120,122,和保
两摩托车相撞,对方有驾驶证,车牌。我方无证无牌。我方人员受重伤,事情发生在晚上七点左右,对方架车拐弯,也打了方向灯,我方速度过快撞上了。请问怎样处理对我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