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假期在本市一家商品店卖东西。工资当时说的是1200.每个月两天假。当时我们没签劳动合同,没说明迟到的处罚和提前辞职得问题。现在我做了18天,中途休假一天,目前已经提出辞职。现在有这么几个问题:1 老板说我违约(口头合约)将我工资降到1000,我的休假算成我没上班。也就是只算我上了17天班。2 店
请问一个男同志在上班期间,有男厕所的情况下,见四下无人便取巧上女厕所,被一女同志撞见且使那位女同志身心皆受其害,还无道歉之意、悔改之意,请问那位女同志应该怎样启用法律武器,怎样为自己维护权益???
我间新房装修好了,因为一个担沙工的工钱问题,他将我装修好的地砖全部打烂,我请他的时候说好800元,那800元我分两次给他,第一次给了500元,做完后给了300元。现在他一口咬定我第一次只给了他300元,我们是口头协定,没有签合约。请问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一亲戚开了一家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做挂名股东,公司所有的经营我都没我参与也没有分红,我现在不想让他用我的名字 了可他老是以找不到合适人替换为理由拖着不让我解除挂名股东身份,我怎样才能很快解除这个挂名股东身份?
本人自1996年在深圳一家打工至今已经十几年了,下一月公司要搬到惠州,如果不遂去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且社保公司只在2006年开始交的。
婚姻期间女方父母为他们学习生活出资六万元,结婚后买房子首付公婆出,后续款给公婆两万五千元,这些男方以没有证据为由死不承认。两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女方父母抚养四年,男方以你们愿意照看为由不予补偿。原来女方觉得男方不挣钱,工资卡交给男方花,现在男方工资挣得多,私藏起来,分居期间的工资也不算在内,导致女方无积
我不是泰州人,户口原来在新疆,2010年1月份经人介绍认识我老公,相识19天(2010年2月9号)办酒席结婚,于2010年3月4号领的结婚证,典型的闪婚。那时我大专在读,担心自己不容易找到工作呀之类的,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还没有主见,别人说他好,我也欣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有社会经验稳重成熟,就结了,是自愿结婚,也
我不是泰州人,户口原来在新疆,2010年1月份经人介绍认识我老公,相识19天(2010年2月9号)办酒席结婚,于2010年3月4号领的结婚证,典型的闪婚。那时我大专在读,担心自己不容易找到工作呀之类的,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还没有主见,别人说他好,我也欣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有社会经验稳重成熟,就结了,是自愿结婚,也
我单位员工为外地员工,不愿意上社保(不想出个人缴纳部分),认为没什么用,那公司需要怎样做才合法?员工可以立字据、签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