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有一处自住平房,当时爷爷在时曾说过这房子以后动迁后的钱给他的大儿子(就是我的大爷)房子面积42.7平,但是没立遗嘱,爷爷奶奶一直与小儿子(我的父母)生活(在一个院子),后来爷爷去逝了,爷爷下葬三天后,要求要这处房子,当时奶奶和姑姑们都很生气。半年后这房子动迁了,奶奶将动迁房子的补偿一半给了大他,一半留给自己。我们老家的房子很便宜,每平给550元钱,共2.2万,给了他1.1万,我父亲问我大爷要不要回迁房,如果要让他买,大爷不要,我父亲要了这处回迁房,回迁房是63.84平,42.7平是以750元每平购买,20平是以1500元价格购买,交房款时都以我奶奶的名交的钱,因为老房子的名是爷爷的。今年开始办理房证了,办房证时要求所有子女签字公证,大爷反悔了,说要分现在这个房子,还有老房子分少了,现在僵在这了,问大爷有什么要求,什么要求也没有,问要什么也不要,就是不给签字,我奶奶今年已经93岁了,这个房证到现在办不下来,以后奶奶没了,会更麻烦,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房子我们当时分的是否合理?还有大爷有权要求分新房吗?我们现在房证急需办理。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3个女儿,2个儿子(大爷和我爸)。
这个如何分割,是动迁款分一次?5个子女加奶奶分动迁款的一半?奶奶还在,所以只能是将爷爷的那部分分割,新房子按什么分割原则呢?也是这样分吗?还是只分回迁房面积42.7平的一半,其余20平正常价格购买的也按一半分割吗?
我表哥前几天死于矿难,矿方赔偿了60万全部打入其妻子账户,她们有一个婚生女儿,现在15岁,由于表哥身前表嫂对表哥的感情不好,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对女儿的照顾也不周到,请问,这笔赔偿款其女儿有权要求获得部分吗
婚前老公有一套的按揭房产,写有他和他父亲的名字,首付款是他父亲出的,按揭呢,婚前老公自己支付,婚后至今都是我们共同支付。然而我公婆在我老公14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女儿(我不知道办了没办收养手续), 请问我公婆去世后,这套房子我和老公可以分得多少?
一共有4套房子,我[女]住一套,母亲住一套[父亲已去世],出租一套,哥哥住一套,我和哥哥均已婚,各有一个孩子,房子都是我父亲的,我哥哥突然去世,房产将如何分配,我父亲生前没有遗嘱。
19年前,我本人六周岁,爸爸去世了,留有房子一栋,房子名字是爸爸和妈妈,爸爸生前就用建房证去银行贷款五十万,爸爸死去,银行收楼,妈妈跟银行签名表示愿意用房子来还50万。但是当时并没有过户。一年后,银行以28万的价格卖给了深圳用户,用户买到房子之后,拿到我爸爸和妈妈名字的建房证18年。现在18年之后找我们过户,
我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的、弟弟意外死亡、未留有遗嘱。家有爸妈、弟媳、小侄子四人。主要财产是家中的土地(60多亩),此土地原是父亲的、在弟弟他们结婚后弟弟转到了他的名下(结婚是去年登记的、土地是今年才转过去的);这财产本来就属于我父母的。现在要分割给我弟媳和小侄子吗?属于她们的共同财产吗?这土地是我父母
丧夫,进行财产分割,婆婆捏造几十万的欠条要求偿还,作为农村妇女的媳妇,不知道该怎么办,除婆婆外还有别的债权人包括担保人替还得房屋贷款及其他共计12万元,夫妻两原有2套房子,一套婆婆做了财产保全,要求房子归她,那其余的债权人怎么办,遗产的金额远远少于债务 财产保全了,谁来拍卖房子
1母亲有4个孩子,大儿子去世后,留下1笔财产。母亲没有办理财产过户手续。2年后母亲去世。母亲的另外3个孩子是否有权利向大嫂要属于母亲的那1笔财产、?
母亲去世,无遗嘱,父亲还在,有3个子女,父母在婚姻持续期间有一套房,但只有父亲的名字,先一个子女想把名字加进产证,请问是否损害其他子女的利益,法律会坐视不管吗?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另外请问母亲去世后如何确定结婚日期,因为结婚证找不到了。谢谢。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因父母过世,留有一60平房产,现归兄弟二人所有,经兄弟协商决定,弟持有房屋所有权,但需付哥5万元做为分割金,想立一契约,麻烦各位律师出一书面条文,以此为据!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