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位老人,一个是九十个是七十八,自从老人零四年做了结肠癌的手术以后在在一零年又做了一个胃癌的手术直到现在俩位老人都是由老人的最小的女儿照顾,老人现在想把后事给安排一下,老人怎样立遗嘱才是有法律效力。
两位老人共育有两男两女,二老今年一位83岁,一位79岁,身体健康,因老房子搬迁获得一处70平米的楼房和两个车库。老人为了避免将来的麻烦,说要立下遗嘱,说在两个老人去世后,此处楼房由两个女儿共同继承(现在房子老人住着),车库给两个儿子,一人一个(钥匙已经给两个儿子了),但前提是四子女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时间给老
两位老人去世了,老人遗嘱写把房子给儿子,有证人签字,儿女共四人
两位老人去世了,老人遗嘱写把房子给儿子,有证人签字,儿女共四人,三个女儿不签放弃继承权 两位老人去世了,老人遗嘱写把房子给儿子,儿女共四人,三个女儿不签放弃继承权。法院会怎么判决房子归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