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上午,杨维因下腹疼痛并伴有小量出血,来乐平市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医生询问病情后让做尿检,HCG,检查后说怀孕37天,在明确患者想要小孩后,说明是先兆流产,需要打三天保胎针,一周后B超,按医生所说就医。 2011年6月5日,疼痛加剧并出血再次来乐平市人民医院就诊,说明病情状后, 医生说做B超,在刚出病房准备交钱时,患者杨维发现已流出鸡蛋般大的肉体,立即向刚才的医生反映情况,医生说已经流了,小孩没保住,不用做B超了,敢快做清宫术并开了一些药。按医生所说及忙办理缴费手续,出院之前还问医生需要特别注意的吗,医生说回家后卧床休息,一个月禁止性生活,一年内不能怀孕,随后离开医院。 2011年6月23日,患者下腹疼痛加剧并下身出血很多,在西安市第四军医大唐都医院急诊出“异位妊娠”,由于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做切除输卵管手术。现术后基本恢复,出院时诊断为右侧输卵管腹壶部妊娠、中度贫血。 现家属杨维同志身体欠佳,中度失血性贫血,因右侧输卵管切除导致正常怀孕有一定影响,甚至无法正常怀孕,其家属宋万峰同志系现役军人,年龄28周岁,认为乐平市人民医院在上次医疗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乐平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主同意断,在没有做B超,凝血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等各项检查的情况下,给患者做了清宫术。医院将“异位妊娠”屏自己的断定为“自然流产”,直接安排“清宫术” 误诊现象。给病人以自然流产的假象延误病情恶化,导致最终输卵管切除的悲惨命运,如果当时医院做出相关检查,查出病情可以保守治疗,不会导致输卵管切除,不会影响以后的生育,可以很大程度地减轻病人及家属的痛苦。 事后几次找医院协商此事,医院推卸责任扭曲事实。恳请组织帮助协调讨回公道。
因左侧睾丸疼痛在医院检查说是睾丸发炎开了4天的药吃完以后不减轻,又在医院输了7天夜还是不减轻,医生建议我们去郑州医院,我们到了以后郑州的医生说左侧睾丸已扭转坏死,必须切除!我们是不是要求误诊的医院补偿。
我老婆去XX医院检查。他们说是流产了。就在他们那做完人流后7到8天我老婆昏倒了...又去一家医院。那家医院说是宫外孕。。他们这是属于是误诊么
同居时因宫外孕切除一侧输卵管导,之后也结了婚共同生活了两年多后一直不能怀孕当时因顾及男方需要要孩子两人协议离婚时男方答应给5万元作为补偿,但因当时只有三万离婚当天男方写了一张两万的欠条并按有指印和还款日期,但现在已经过了还款期限对方这钱不愿在给了,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判他还钱吗?
本人在误诊的情况下被切除阑尾,真正病因是宫外孕。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本人在3年前在一家医院看诊,由于右侧输卵管疼痛的位置与阑尾处接近医生也进行一些列B超化验检测后依然说是急性阑尾,并在检查后安排4个小时后手术!在阑尾切除后发现腹腔有血才得知病情真正原因,是宫外孕,继而在病人不知情的 情况下进行切除,虽然也有和手术室外的父母说要进行切除,可患者并不知道这些情况,如医院当初
我在5月5号因病发去医院就诊。因为我们有风心病史,也有一次脑梗的经历。所以当时发病症状根上次基本一致。我们就跟医生建议是脑梗病发。医生说不是。当时医生让我们做个CT。我要求的是做核磁。但是医生没给我们做。让我们先输液。输完液后我们又去找他。他还说我们不是脑梗。让我们先回去。第二天放心就不用做CT,不放心就
因劝架,肇事者和几个人把受害者误以为是帮架对此也拳打脚踢到医院检查有流产先兆之后 导致宫外孕流产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有回复者,感谢帮助。
96年退伍时,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左腿有些无力,09年左腿无力情况严重,在医院确诊为脊髓肿瘤,而且左腿肌力2级,还能调整残疾等级吗?
您好。我今年6月份去医院保胎,被医生误诊宫外孕,吃了四天的中药后,检查出是宫内孕。经多方咨询后,做了药流。医院承认了是他的医生的过错,我该怎么主张我的赔偿金额,对我来说比较公正。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案例,这种纠纷可以索赔多少金额。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