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因为孩子才43天,而且是双胞胎,可我爱人因为在她坐月期间,我对她关心不够,几乎不闻不问,所以对我提出离婚,并且强烈要求双生女儿归她抚养……我们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说我不承担子女的费用,如果我承担我不离婚,没想我爱人也同意了,结果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画押签了字,里面提到“双生女儿归女方抚养
结婚快两年了,小孩已满一周岁,男方离家出走一个月提出离婚,离婚协议上男方写不付抚养费,也不探望小孩,这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男方在双方争吵后搬离家一个月到外面过夜,有时会回来吃饭,就在一个月后他提出离婚,离婚协议上他还要求家产平分,他不理我和一岁的孩子,走了一个月后回来说离婚,我有权力向他提出赔偿费吗?
我父母在婚前用我名字给我买啦套房子,我在离婚时候协议书上说明夫妻双方所有财产都判给孩子,离婚后父母说要把名字改为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房子可以改名吗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后若对方不安协议履行协议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后若对方不安协议履行协议,是否可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夫妻协议离婚老公放弃财产和房屋,离婚协议写到我名下了,需不需要再公证处公证?还有够房时是老公的名字
夫妻协议离婚老公放弃财产和房屋,离婚协议写到我名下了,需不需要再公证处公证?还有够房时是老公的名字,需不需要变更到我名下?
请问这样签署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1.打算结婚,想拟定一份婚前协议,如果男方婚后出轨或家庭暴力,将其婚前名下的房产(房产为全款购置,有其父母和他三人的名字)和车子作为赔偿给女方,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若双方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2.需要结婚前签署还是结婚后签署?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做公证? 3.而且此房的产证上有父母和他三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