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这里发不过问题,我老公跟另一个朋友因喝酒打人(不严重),把联防队的自行车踢坏了,之后说被拘留,拘留没有通知我,通知单据说寄回老家。上面简单的写了行政拘留15天(自2010-6-24~2010-7-09),寻衅滋事。下面备注全部是空的。 之后我一直在事发公安局询问情况,反正问的也不顺利,要么人不在,要么人下班了,
一朋友涉嫌经济诈骗被逮捕,现已侦查了三个多月了,上月签了一份延期一个月的东西,现在那延期的一个月过了一星期了,如果侦查结束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不通知那怎么去查?不知道是哪个公安局办案,只知道在哪个看守所。
本案发生在2011年1月,6月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不通知被害人家属,秘密审判,是否合法,该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附带民事,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我们要求要出席审判。
我是被告人的儿子,我的父亲因为一起经济纠纷被起诉,几年7月11日的时候,我委托的律师还进看守所会见了我的父亲。之前因为证据不足,案件被检察机关发回公安机关重审。现在已经补足,又到了检察院。就在今早,一个和我父亲关押在同一屋的人放了,捎出口信说我父亲已经判完了,而且还是三天前!我十分不解!我想请问一下,
因一朋友触范法律,到开庭前一个小时才有律师通知,但因路远家属无法到达,请问这是否合法?家属怎么才能保护自已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