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7年结婚,我前妻99年出国,02年和我离婚,01年我爸爸房产过户给我个人,房产证就我一个人名字。我现在要把房子转让,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要我前妻签字。这个需要吗?房产中心的理由是离婚协议上房产划分一栏原本有房产归我一句话被划掉了,所以必须我前妻签字。
我是中介方,买卖双方已签定过正式买卖契约。房产也已过户到买方名下,但产权证还没领取,但买方违约,没钱支付齐首付款(该房付款方式是按揭支付),买方付给卖方的定金跟部分房款一共是10万,但首付款过了合同约定时间还没付齐,现卖方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买方已付房款10万元不退,并要买方支付违约金,并到房产部门撤销交
您好,本人 有一套在福州长乐城关的房子,是1997-1998年左右从一对夫妻手中购买,当时房产证上是这对夫妻两人的名字。当年按长乐房产买卖的惯例,并未办理房产过户,而是直接签合同,并由长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手中仅有当时对方的房产证,公证书以及买卖合同。由于年限已久,难以找到这对夫妻。按现行的政策无法办理房屋
您好,朱律师。本人今年的六月份在韶关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房屋是新建未取得房产证的毛坯房,房款总款是52万6千然后加上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22220多。因为本人对房产交易细则问题了解比较薄弱。当时签收合同的时候中介把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选择为买家负责,但是当时中介只是跟我提及一些过户的什么办理银行贷款费用,
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两套房子。我有一姐姐一弟弟,弟弟写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是没去公证,声明书上的声明人是他,我和我姐姐还有妈妈是证人签字的。 如果我们想去把房子更名到我母亲名下,到时候需要弟弟到场签字吗?还是只拿着这份声明书就有效?如果到时候他反悔了,这份声明书是否还有效? 我和姐姐都同意更名为
房产交易有正当买卖合同,但是没有现金交易,先想索要相应的房产钱
2009年表姐将名下房产转给其男友,有正当买卖合同,(有她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复印件)但是该男并没有按照市值把钱给我表姐,说好之后会将房产转还给我表姐,现该男不承认改房子 是我表姐所有,且因改男欠下很多债务,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在法院查封我表姐房子之前,该男把名下所有房产都转到他女儿名下, 此后她女儿将其名下别
我婚前购买的房子,公证协议, 婚后过户,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我妻子也必须去签字,请问交易中心有这个权利吗?那不就把我的婚前财产搞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交易中心以政策变了,怕以后找他们的麻烦为由,要求必须要我妻子去签字,不去就不给我办过户,即使我有公证的购房协议可以证明是我婚前房产..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