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哥们前段时间误入一传销组织(根据事后描述推测),现已脱身,并脱离事发地点,据他了解,现仍有一个被他们控制。我想报案,是否必须到当地去报案?这种情况,是否能构成立案条件?
前段时间所说我的游戏被盗大概有价值1500人民币的东西,律师们都建议我报案!可是这是咱西安公安局网上报警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仅受理涉及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如果不属于此范围,请到有关部门申报。如果您的情况紧急,请直接拨打110。 QQ帐号、网上游戏帐号、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建议找游戏商协商解
参加了一个类似“汇才”机构的培训课程--教练型领导力培训其中有一项内容是叫做“感召”就是通过高压气场,“教练”“同学”来不停的鼓动你拉人头进来学习,而且确定一个就要交1000块的定金! 其实这些都是违背我个人意愿的!
问题1:是不是所有以发展下线发展客户数量给予适量报酬的销售行为都视为传销啊? 问题2:客户在自己购买了产品的情况下(并没有强制,也并非会员费、入门费等),再去发展下线客户,以发展下线数量得到适量提成的行为也视为传销啊?
老师,你好!我老家是湖北襄樊,最近家里有个亲戚加入了一个叫江苏隆力奇恒辉系统的营销公司,里面的营销模式是会员购买高级产品,然后得到一张会员卡,拥有这张会员卡后,你可以发展下线,你的下线买了东西,你就可以返点,返的点可以兑换成现金,作为一种提成的方式,我这个亲戚现在成天发展自己的家人购买这些昂贵的产品
我名下有两辆摩托,于多年前丢失,都上的京B的牌子,而现在想买车,已上网摇号,通过了审核,但是,在网上看到有第一批就摇到号,也买了车,却终因名下有未报废摩托而没有上成牌照,汽车闲置。看过之后,十分纠结,我的这两辆摩托怎么办啊,给车管所致电,答复:必须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丢失证明。给派出所打电话,答复:丢失
我有家人在广西北海参加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形式很奇怪,让我马上想起传销,而且他是先交上69800后返19800,然后是几乎自由,而且进入前必须走7天,所谓的了解,必须去各个参加这个组织的人那去听他们讲,但不是聚集的,而是单家单户自己租房,我们只需要去拜访,而且他们所讲述的就像在洗脑,这个组织几乎找不到头头,所谓拉3人下线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