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和交通赔付可兼得吗 吕琦 未回复 08-08 修改 去年六月,我被一车撞了,司机负主责,单位认定了工伤,定残六级司机已赔付,单位迟迟未陪付
工伤保险赔偿属于补充补偿吗?肇事方已赔偿,在下来的工伤赔偿中,社保局要和解书,跟据肇事方赔偿金额高于工伤赔偿金额可能就不能给我们工伤赔偿了,怎样才能给我们工伤赔偿?这样合理吗?
爱人是单位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肇事方已赔付,单位还应不应该进行工伤赔偿? 单位社保拿出2004年以前的法规说是按照它执行的,但是2004年以后不是又出法律法规了吗?社保还能用以前的法律法规来执行吗?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12月,我在单位(湖北潜江)施工途中发生一起车祸,造成我左侧股骨头粉碎性骨折合并髋关节脱位,经交通部门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经医院治疗五个月出院,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后起诉至法院,又上诉至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十月最终审理结果出来,年底单位把工伤证办下来,今年进行工伤鉴定为工伤八级,
我是一名国有单位员工,在下班途中开车时与一辆车相撞,现交通部门责任认定对方付全责。请问:如果我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了误工费后,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伤津贴(误工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