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在海拉尔区金色家园预订了一套住宅和车库。按照当时的一次性付款交得全款。当时没有正式合同开发商的收据写明了我交全款的楼房号、单元号级房间号。2011年6月我发现自己预订的楼房和车库卖给了别人。我被安排在了另一个楼,这个楼属于经济适用房。我想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回原预订的商品房。目前手里只有非税务局收据写明我的购房情况,还有房源登记,另外还有一份会员协议的空白处写了我购房的情况。请问这些能作为我购房的证据吗。我该怎么办
我买的是烟台高盛置业开发的位于福海路鸿福街的“鸿福名城”楼盘,今年是交房后第三个冬天,开发商仍没有供暖,而且夸张的是,之前几年都在统计想供暖的人数,到今年业主才发现,开发商连暖气管道都没有预埋!现在暖气收费截止日已经快到,今年供暖仍然无望,我应该如何告开发商?
房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欲提高房屋售价,购房者如何维权
我于2009年9月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售价4500每平,2010年9月30日交房.合同关于违约事项的规定为,如果开发商违约,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金. 交房前夕,房产开发商以政府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为借口,要求购房者按7500每平价格补交购房款,否则,将收回房屋另行销售. 我于2009年9月办理了按揭贷款,已按4500每平的价格
我的住房是福利房买断的,房龄10年,买了10年。有房产证和土地证,100%的产权。现在单位成立了一个房地产公司,想拆房,盖商品房来卖,想让我们搬到不靠水的地方。据说他们在那盖的房子不好卖。(我现在的房子环境很好,靠湖边,)并用单位来压我们,多年来也不成立业委会,单位自己指定了几个所谓的业主代表。请问应该如何
一年前该房屋刚收楼,就出现漏水,结果开发商把楼上的洗手间全修了一遍。当时没再漏水。一年后现在同样的地方又开始漏水了,开发商这次不肯再在楼上修,要在楼下修理。我找专业公司看过,必须从楼上寻找源头进行修理,开发商目前不同意,采用拖的办法,漏水一日比一日严重,如何办?如何能促使他们解决此事?
我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08年12月30号交房,180天交房产证。可是到了才2009年6月1号通知交房拿钥匙。让我们装修入住。可是到现在房屋验收书我们也没有见到。房产证也没拿到。这算是交房吗?现在问题还多呢,原来楼层设计16层,可是盖19层。公共区又盖上车库。空置地买了车位。各家楼层墙体出现裂纹,水井坊漏水浇灌了
我公司新注册的,自购了一块土地,那我现在要输土地证等一些证,我应该先从哪里开始办,从哪个部门开始办?还有办理流程,谢谢
开发商单方面撕毁购房协议,取消整栋楼房的建设,我们买房人如何维权?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把房卖了,让购房者把房款直接打到开发商的账上,过了半年,开发商由以各种理由说整栋楼不盖了,请问律师我们整栋楼的购房者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