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中,是受害人事先言语激怒对方在前,犯罪嫌疑人然后故事伤害至轻伤.请问法官大人们,由于这个前提的存在,是否犯罪嫌疑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到检察院时可以要求撤回,即使到法院是否可以因此免于刑事处罚?切急!
国家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中级法院,可否直接向高院提出赔偿申请?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中级法院,想向其上一级高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是否可行?法律依据是什么,以免高院不受理。
二年前,一个叫曾**的人诈骗了8万元人民币,当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现在网络追捕,一直没有落网,我与他家人联系沟通,他家人愿意尽力而为承担部分经济赔偿义务,前堤条件是要撤销网络追捕,鉴于他家人的诚意以及经济赔偿的能力,我愿意撤销案件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不知是否可以,如何操作?敬请内行人士指点一二谢谢!
在经营性游泳馆游泳,因对方工作失误造成我的头部外伤,缝十几针,但没有住院,大夫要求在家静养,请问,可否申请误工补助
产证还未拿到,可否更改户主姓名?另外若不能更改,夫妻离异是否要进行财产分割?
此房产为动迁安置房,原拆迁房是属于父亲的,08年拆迁时拆迁款只有我和女儿的,(与前妻在97年时已经离婚)而现任妻子没有份额拿到拆迁款。之后购买现在的动迁安置房,规定产权人只能有我和女儿,不能又除此之外的人。我本想只写女儿的名字,但是当时女儿在部队服兵役无法出来签字,所以我合同上是我的名字。今天交房,产权
本人今年17岁。去年和父母去派出所更改姓名时被告知不能更改,问其原因也没有给出详细的解释。现在更改姓名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允许更改户口本上的姓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