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购房合同已签,因家庭原因,打算退房。双方父母出资,我家女方出资多,对方男方家庭出资少,因购房对方还借他家亲戚20万。尚未办理贷款手续
房产公司告知,不能退房,一定要退房的话,需等到购房合同签订后半年后开发商起诉我们违约,撤销合同并退房,要扣违约金+滞纳金=10%的购房款。
目前有2个问题请教,
1,如果半年后判决撤销购房合同后,获得的剩余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要共同承担对方的20万外债?
2,我只想拿回我家应得的,对方如果近期(开发商起诉撤销购房合同前)起诉离婚,我是否必须承担那部分外债呢?
一个疑问,如果最终和开发商能通过协商将房子退掉,各自拿回各自的首付款,购房合同已经撤销的情况下,那20w是否就已经不算是夫妻共同生活所用,那么男方是否还能把那20万作为共同负债起诉呢,谢谢各位律师.
丈夫私自借的高利贷应该由双方承担吗?如果离婚财产和债务是否要共同承担?
如果丈夫近几年来一直好吃懒做到处借高利贷,而妻子一直打工维持生活还有扶养孩子照顾老人还要给丈夫还利息,现在欠高利贷有十四万,而他家有一宅院也就值十来万,现在丈夫逼着妻子要把现在的宅院卖掉,而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丈夫天天在家闹也不干活,晚上妻子回家还要对其实施暴力,我想知道如果现在离婚应该由男方提出好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仍在还贷款。若女方意外死亡,她的房产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如果女方在发生意外前自己签一分协议表明:若自己意外死亡(包括疾病死亡),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或房产按当下市值)归自己父母所有。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率吗?还是需要拿去公证什么的?
我跟我丈夫去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但是他在我们结婚前房子抵押,我并不知情,现在法院找到我,说我跟我丈夫是夫妻关系,要求我承担债务。我领结婚证之后我父母给了我一笔不小的钱,存在我的名下。请问这个债务要我来承担吗?我的那笔钱款属于我个人还是说是跟我丈夫的共同财产?我现在可不可以取出转回我父母的名下。请您尽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只有小部分余款未交),婚后办理房产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男朋友去年在家两人都出钱买了房子,未付完,准备今年过年回家结婚,然后付断房款办房产证,房产证上写上我们两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认可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一方已故后,另一方购房是否算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购置?
律师您好:父母亲一直居住于父亲单位所分的房子中,父亲于1992年故去,母亲于1993年购买了这套房子,该房屋房产证写母亲名字。 请问律师: 1,该房是否属于母亲个人所有?还是属于父母双方多年积攒共同财产所购置? 2.父亲去世后,父母双方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
婚前按揭签的购房合同,领了结婚证后才取的产权证.卖房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吗?
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领了结婚证后取得产权证,产权证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此房屋现在出售时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办理吗?
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这种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办了很多信用卡,没卡都刷爆了,还说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有的是有借条签了自己的名字和公司的公章,这些我之前都不知情,前段时间突然他的朋友听说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就过来找我要钱说我老公没钱给他们,他的债让我还,这些债务我们离婚后还得我来还吗?离婚协议书上是各自的债务各自理的
丈夫有了情人,而且已经怀孕6个多月了,一直与情人在外地居住,但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面借了20多万元的外债,我想要和他离婚,但是他说他做生意赔了,不但一分钱不给我,还要我和他共同承担这笔外债,请问我改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