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委托书是不是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公民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 联系地址及电话 委托权限:诉讼代理人有如下 项权限: 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权利; 2、 一般代理; 3、 代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4、 指定 收取本案案款。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张三 身份证号:440981198308081179 被委托人:张二 身份证号:440981198102061195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在继承权公证相关地方签名 □其它:
我有一套房子通过中介要出售,中介看中了这套房子,想自己买下后再等房子涨价了出售。就同我签订了售房协议,协议规定在2010年10月31日前办理售房手续委托后付清房款。我们就去中介指定的公证处办委托手续,在办手续的时候,公证员拿出空白的表格,让我们签字,并不停的催,让我们快点签。空白公证书签完后,就让我们走了。
物业合同到期后小区业委会打算更换物业公司,但之后房管所勒令解散小区业委会,然后社区发了份委托给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 这份委托可以作为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费的有效依据么?业主是否可以以没有签订合同要求拒付物业费?
我女儿的房屋,我在中介去给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定金,事后女儿不买,也不配合办理手续,请问我签订的这份合同有效吗
在签劳动合同时,负责人同时也让签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委托公司在外订购一套职业装,价格为370元,公司承诺在工作时间满3个月后给全额报销。 委托书中,有一处是用笔改过的:原委托书的内容是叁柒拾元,在叁和柒之间,用笔画了个插入符,加了一个“佰”,变成了叁佰柒拾元,并在修改处盖了一个公司的章。 请问,这样的
有一户人家兄弟三人,老大离开人世了,他没有子女,在临终前交代了一件事情给老二的儿子(留下了一些钱,就是帮助他整理、修改生前的文稿,力争出版)并且以遗嘱的形式作了交代。此钱一半给老二的儿子保管,另外一半给兄弟二人保管,(兄弟二人是他的继承人)但是不准把这钱挪作他用。现在老二年纪大了,非常支持老大的遗愿
请问属于无效收养行为的,欺骗取得公证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事情是这样的,我八婶为了躲避计划生育不被单位开除,把头胎的女儿过继给了我三叔,办理了公证,然后又生了一个儿子,但是事实还是我八叔抚养,并且对我三叔的称呼也没有更改,一句话只是拿了个公证,没有履行任何的权利和义务。我三叔一辈子因为身体残疾
前几日去四川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由于当事人不在本地,故没能亲自提交,委托我前往,法官要求提交委托书,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委托书是不是当事人委托我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可拥有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可根据实际案情增加减少授权项目)的权限。
在签劳动合同时,负责人同时也让签了一份委托书(并按了手印),内容是我委托公司在外订购一套职业装,价格为370元,公司承诺在工作时间满3个月后给全额报销。 请问,这样的委托书合法吗?现在我不想在那公司工作(我还没正式上班,衣服也没拿到),能要回服装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