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是今年2011.05.14号通过郑州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去的新加坡打工,合同是两年。 但是由于家里的原因,我就与2011.08.05号回来了,在那边我是没有过试用期内辞职的,当时我去的时候交了中介费加机票费是3万7千多,现在我想请问,我的中介费现在可以退吗,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先关规定! 谢谢!
关于劳务中介纠纷的问题: 中介向我收取了600元的介绍费(只有发票,没有劳务合同) 然后介绍了我一个职位, 可是职位与之前中介说的严重不符! 并且中介也不愿意退还600元的中介费,声称: 你去单位面试了, 已经通过了, 面试的钱是不退还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让我去上班, 我也并不愿意去上班,因为条件不符!!) 请
首先自我介绍,我是一名在日女研修生。于2010年抵达日本,3年劳务。期间本本分分,社长说东 绝对不往西走。但是这个日本社长经常莫名其妙的找事、如,打完时间卡之后 他再叫我们打扫其他卫生,我很明白这叫白干活!社长说 这是帮帮公司,那谁来帮帮累死人的我?研修生合同规定,工作以外的工作不能做,他非找我们去他家打扫
本人在2月22日下午2点多去中介看看房,想买套电梯房,因年岁大了,腿脚不方便。结果在中介的诱导下,当天晚上就签定了一套一楼的不是电梯房,在中介的催促下,与中介签定的协议,(中介未告之佣金之事)并在中介要求下交了2万定金,第二天在中介的催促下又交了4万元。等过了一个月再看下与中介的协议,发现中介收我的佣金为
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中,写道第二次缴款时间为5月21日,我于6月1日将二季度房租交齐,中介接受并开具收据。6月2日他们打电话告知我违约,要缴纳2000元(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后来我说交不上,他们说那就交几百元滞纳金。但是,我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未提及关于违约金和滞纳金如何支付的问题。希望知道,我是否需要
最近想换房,跑了几个中介看房,其中一个中介说能够买到那种动迁组手里的房子,直接签动迁协议,产权直接写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这种事情是否是真的,而且是否合法呢? 如果要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样的风险吗?
我在东旭佳业物业公司俊景苑小区上班快一年了,我们属于保安公司的,公司一直没签订合同,而且去年11月份到今年三月份只按一个月一千元发的,这个月更是到现在也没法工资给我,该去哪个单位上诉呢?
我母亲是一位更年期轻微精神病患者,上个星期我母亲在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总价120万的房屋,当时中介公司承诺我母亲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于是我母亲在没有和家人沟通的情况下,她跟中介公司签订了订房合同,并缴纳了5000元的订金,可是我现在已经有了一套房子,如果要买下这么贵的房子我就必须拿我现在的房子抵押贷款
之前在网上,我找到一个个人出租房的,看好了,但是由于我的房子到期还早,所以没有当时定租。 过段时间后,在网上看到中介发布了一条房源,去看了后,发现是之前我联系过的这个,房东也在场。但是我还是没定要住。签了看房协议后。离开。 离开后,我找到房东,跟他租到了这个房子。房东也没有委托中介租房,中介只是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