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雇佣乙为其开车(货车),在一次拉运水泥的途中翻车,造成车辆损坏,货物受损。当时甲也在车上,甲乙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交警队认定为此事故系乙操作不当造成,乙负全部责任,甲无责任。在此事件中甲乙双方各承担什么责任?
甲雇佣乙为其开车(货车),在一次拉运水泥的途中翻车,造成车辆损坏,货物受损。当时甲也在车上,甲乙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交警队认定为此事故系乙操作不当造成,乙负全部责任,甲无责任。在此事件中甲乙双方各承担什么责任?
请问:有这样一个死亡事件,能否认定为工亡?病历中是这样写的:患者三年前发现高血压,间断药物控制(具体不详),血压控制差,近几月,患者自动停药,测血压高压达200mmllg,患者仍未重视,未服药治疗及入院诊治,患者在阿克苏市强圣水洗砂石料厂从事做饭工作,于2011年7月12日中午13点30分左右,被工厂工人发现晕倒在伙房
A找人打B(用电棒),并砸烂B的摩托车(医院说B只是皮外伤),去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给B录口供了,却迟迟不找A谈话。 问:1、去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应该何时处理案件? 2、这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案件? 3、要准备啥诉讼材料?
打仗造成他人重伤害,逃跑一年后经济赔偿对方,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我哥一年前开了一个饭店,总有一个小流氓来寻事砸店,在这小流氓第二次砸店时我哥与之发生冲突时发生误伤,导致其手指筋断了五根,事后我哥逃跑一年,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对对方进行民事赔偿了,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