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建长泰公民,关于刑法的法律法规对于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一种什么罪名,是用什么定义可以到逮捕条件、?
在一天晚上,在一条路线上,一共抢劫四次,我哥是开出租车的,只是提供交通工具,其实并没有参与,这算多次抢劫吗?他没前科,没劣迹,这最多能定几年罪?具体是什么罪 ?
我有个朋友是开私人出租的 在前段时间 有个和他有点熟悉的人 让他给出一次车 在将人载到地方后 便结了帐 我的朋友开车返回 但在半个月之后 却接到警车通知 说是为他人犯罪提供了 交通工具 结果车被扣了 他当时并不知情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他的车可以返还么
上下班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不骑摩托如驾驶私家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如乘坐出租车或其他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凡上下班未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性,本人晚上开车转弯时碰擦到一辆电瓶车,当时未发现,第二天发现侧面有划伤掉漆,电瓶车主第二天下午去交警队报案本人才知发生情况,车主没事没有伤,电瓶车外壳有损坏,本人对其进行了赔偿。可是交警队对事故定性为肇事逃逸要扣12分。本人觉得不服,求法律帮助。
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看清路中间有东西。在继续行驶一段距离后,停车发现车前杠有破损,坐车返回发现有人被撞死。是否算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