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去租车,由于是熟人,所以没有做任何记录,也没有压任何证件,但是不巧的是居然出了车祸,车被公安局扣留了10来天,后期车主要求修理费用和按车每天租用费用,想朋友所要5万,将其告上法院,现在收到法律传票,问如何做比较好。
我把店里装修活包给一个叫宋某的人,先付了20000元材料费,那人装了一点就走了。胡乱写了点材料单就说完事了。按他说的还欠我5000多元。给我写了张欠条。就跑了。过了还款日期。他赖着不还。我把他告上法院。他接了一次法院的电话。以后就不接电话了。法院竟然拿他没办法。让我去找他,然后让他到法院接传票才能进行法律程
购销合同官司,我方已经收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申请转到我方所在地法院开庭审理?
本人去年12月中旬签定了一份《面料购销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由原告提供) 之后发大货之前的《面料产品质量保证函》里,也同样约定: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拍卖得出可以购买吗? 够买法院卖的车是否合法?是否会违反法律要求?车便宜会有好车吗?
法院拍卖得出可以购买吗? 够买法院卖的车是否合法?是否会违反法律要求?车便宜会有好车吗?
我同一个企业有买卖合同当时合同是货到付款,可是货到了这个企业单位在重组,重组完单位说新单位只接受人,财物不接受以前的债务,让我找以前的单位,以前的单位目前只有一个空壳在就是一个没有年检的执照,这个执照是为了逃避债务的,钱物人都以转移到新的公司。可是在这个期间别单位欠的帐,新公司也给站用请问我如何起诉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
法院送达一份传票到我们公司,因为我们经理不在,我没同意签收,送达传票的法院人员要挟我必须签收,不然可以把我抓起来,还要罚款,我有义务和责任签收吗 问题补充:我给工作人员说明经理不在,等经理回来签收。送传票的工作人员把传票放我桌上,自己记录了一下时间,还有我的姓就走了,并扬言如果传票遗失或者没转交到我
被执行人不能按照判决履行赔偿,因此被法院强制拘留了15日,请问,法院还可以再次拘留被执行人吗? 也就是说,只要被执行的人不履行赔偿,法院就可以连续的对他进行拘留?
我和我先生是从2010年12月15日认识的,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到2011年6月16日去办的结婚证,我家是两姊妹,我父母打算把我嫁出去,家里房子留给弟弟,而当我跟这个男的结婚前这个男的喊我家拿出30000元给我们作为以后做生意,还说叫我把我家房子写成他的名字,当时由于这个情况我犹豫了这个婚姻,后来我先生给我解释了很多,
我父亲仲裁后,对仲裁的结果不服,需要起诉到法院.请问,在起诉时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请问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有法官告诉我父亲,他说我父亲的劳动争议的请求必须要经过仲裁之后,才能够向法院起诉.而实际情况是我父亲的请求都已经经过仲裁过而不服判决的,只不过原先算赔偿金额的时候,未算正确,所以这次起诉就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