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父亲生前是兰州兰化公司(直属中央单位)的一名普通员工,于1988年退休(我二姐接他的班),退休后回到南阳居住,户口等也随之转回。2010年9月份我父亲不幸因病去世,随后我哥将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等寄到兰化公司,委托我二姐办理。但直到现在快一年了,只报销了生前的住院费用和丧葬费,二姐说兰化公司没有工资补助。请问有无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应该怎样做?请求帮助,拜谢!(另附注:我母亲也是退休职工,有退休工资)
企业先停产然后申请破产,职工在等待单位解决中病故了(在去世前已填写了破产工作小组下发给职工的工龄和年龄、岗位登记表),去世以后单位破产了,那以后单位解决时该病故职工应该得到哪些合理合法的补偿??麻烦各位律师详解,谢谢!!!
原在职职工病故十年,家属(父亲每月有400多补贴),当时妻子未满55周岁未得补贴,现已满55周岁(无业无收入来源),不知能否享受原丈夫单位或社保局补贴,如不能,是否等原在职病故职工父亲死亡后享受补贴???急盼老师解答,万分感谢!!!
我上次咨询了“关于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因病亡故的补助问题”,谢谢贺东利律师和康治斌律师的热情详细解答。 我还想问下,我老丈人是今年6月刚去世的,他是陕西省周至县一国企退休职工(现该国企已改制为私企)。去世后,遗属(我爱人的母亲,系农业户口)生活补助费是由我老丈人原单位支付,还是由社保基金统筹。另外,
我与所在公司2008元月签定了第三方《借用协议》,最近单位告知工程即将完工,要辞退我,或者降低工资延长上班时间(注:以前是12小时,现在是24小时)继续干到完工,我不想干了。在签本协议时公司把社会保险金也一起算在工资里发给我,让我自己去社保单位办理。想这种情况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关于《单位重组改革后我应该如何向单位提出哪些要求及其可以得到哪些正当补偿》有关事宜 请问:我原是一位某企业单位正式的职工,于1997年借调到某行政单位上班,至今为止已经十五年时间之久,现在我所在的行政单位即将要重组改革,通知我本人原单位上班,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向你咨询一下,我应该向行政单位提出哪些要求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