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位媳妇虐待公婆,轻者:每月至少两次捏造扭曲事实找架吵。给家人的感觉不吵她难过!而且每次不当着老公的面和外人的面。吵完恶人先告状,表明自己吵架有理。外人无法说句公道话,而且谁说了,她就视其为仇。常此以来,别人不敢说。重者,多次拿 *** 杀人,老人长期处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中。
我爸爸11年前被人故意杀害,今年一月才抓住凶手,我想知道他是不是一定判死刑,对我们是否有赔偿,那是我还不满18周岁,如果有赔偿大概应该赔多少。
我因工作与公司的主管(陆干 课长)吵架,结果他直接发邮件暂停了我的工作,(他没有权利暂停我的工作的,我们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必须有人事部门发出)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邮件群发,我等一天看看上面有什么反应,结果无人过问,我就回复邮件辱骂了他,辱骂过后公司无人过问此事的起因,也没有人协调,在隔一日公司直接
1.老公是上海人,硬件高级工程师,海归,在一知名外企工作2.我外地户口,来沪务工6年。结婚5年。我们有一个女儿,上海户口。 3.结婚的时候办理人员告诉我们结婚3年后可以办上海户口,但是5年了我们去办理却说不可以办。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天气干旱无雨,我一朋友的父亲去田间察看熵情,不意被埋伏在田边的隔壁田的一青年持铁锹偷袭,砍破头部。他父亲现正在医院住院,头部缝了9针,但医院认定为轻伤。我想咨询:铁锹是否算可以致命的凶器,用铁锹袭击没有丝毫防备的他人头部,算不算故意杀人未遂?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被害者于11年7月7日在上厕所出来被人躲在暗处突然冲出来用刀朝头上砍来,被害者用左手挡时,左手中间三个手指被砍下来了。倒地后那个人继续用刀对被害者后背砍了5刀,在被害者肚子上砍了2刀。现在被害者在医院接受治疗。今天能开口简单讲话了,但是思想不是很清晰。主要起因是在去年发生过口角之争,对方回家拿到过来砍过一
兄弟二人在1997年将被害人杀害,其中一人当场抓获,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赔偿被害人安葬费等损失8000元。现另一被告人又被抓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无权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附法律依据。法院已决定不予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认为属一事不再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