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企业的会计,企业破产被指定为留守人员。我已有两年没有领过一分钱。管理人说等企业拍卖后才能从破产费里出。如果企业5年不拍卖,那我5年就一分钱也拿不到。那我吃什么呢?这中间是否允许我另外再找一份工作?
2003年5月,单位领导因经济问题入狱,企业随即破产,约600人失业。2010年6月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历时7年。职工安置补助每年按380元计算(潍坊市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清算组雇用的留守人员在这7年时间里,只发放每月500元的工资,各项保险并未缴纳,公布的安置方案中并未补缴。新《破产法》中的破产费用一项,是否
破产企业人员的养老金在集体部份国家有8%的优惠,也就是说个人和集体交20%;而在职人员没有优惠,个人和集体要交28%。假如破产企业人员和在职人员在60岁退休后都交了20年的养老保险,且职位和其他条件都是一样的,问这两个人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是不是一样多的?
请问国有企业在申请国家破产,得到批准后是否有资格通过人事局招聘人员进入该企业
本人于2000年9月底通过人事局组织的招聘会进行蚕桑局(该单位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即还有一国有企业牌子丝绸公司),2001年丝绸公司破产后将我纳入破产范围。注:丝绸公司先申请国家破产,并于2000年2月得到批复同意其破产。——————有正式文件及资料